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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车位问题的深度思索,欢迎探讨(你的观点我不一定赞同,但我坚决维护你发表观点的权利)!

发表于2011-05-03
community00010255246012011-05-10 04:30:04community10000255246012011-05-03 01:51:56

仅代表本人观点,欢迎探讨:

  1.非本小区车辆“蹭”停小区现象:反映小区临时停车费对市场来说具有吸引力(一日“4元”);

  2.购车位业主资本投入较大,有追逐“资本投入获利”的权利-----比如:将车位出租获得资本投资收益、或者将车辆停放临时停车位而将车位出租获得差价收益等;

  3.小区地上出租车位使用权利问题:“业委会”未全体表决前、未产生决议前------小区业主、甚至包括小区外业主均有权利停放、均有权利“同价同用”。

  4.“三种卡”、“额外费”等附加行政行为因缺少法规规范及合理监督----极易导致物业相关人员“权利寻租”、“任意执法”等弊端,最终削弱小区业主整体利益。

   

发表于2011-05-03
引用:tonyly4003 在2011-5-3 10:25:01写道:原帖
仅代表本人观点,欢迎探讨:
 1.非本小区车辆“蹭”停小区现象:反映小区临时停车费对市场来说具有吸引力(一日“4元”);
  2.购车位业主资本投入较大,有追逐“资本投入获利”的权利-----比如:将车位出租获得资本投资收益、或者将车辆停放临时停车位而将车位出租获得差价收益等;
  3.小区地上出租车位使用权利问题:“业委会”未全体表决前、未产生决议前------小区业主、甚至包括小区外业主均有权利停放、均有权利“同价同用”。
  4.“三种卡”、....
 

 尊敬的[tonyly4003]朋友:

          你好,感谢您对小区停车问题的关注,文明停车、美化小区环境,需要广大业主共同关注、监督、群策群力。关于您提到的几个问题,服务中心也在此向广大业主做一个说明,首先,小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所有小区进出车辆车牌号都会有记录备案,同时也要求门岗安全员熟悉并且记忆小区车辆车牌号,门岗会对每一步进入小区车辆进行核实,而对于进入小区的访客或业主新车,会派巡逻岗安全员进行跟进核实,做好登记,确保对进出车辆的有效管理,因此外小区的车辆是不会进入小区停车的,而访客车辆,也要求不能在小区停放过夜,以免影响小区业主车辆的停放,而地面临时停车位,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由于小区停车位数量不足,目前是采取先到先停的停车方式,而这也是建立在小区业主充分利用停车位的基础之上的,针对您说的购买车位业主租车位的情况,我们也一直对购买车位业主的房号,车位号,车牌号登记备案,在车辆进入小区后进行跟进管理,最大可能有效利用小区停车位。最后,关于您提到物业相关人员“权利寻租”、“任意执法” 的问题,服务中心在前段时间会将车位出租信息做好登记,然后提供给有需要的业主,租赁双方自行交易,避免了服务中心的参与,同时也会加强对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管和要求,我们会本着从全体业主利益出发,全心全意全为您的服务理念,为小区业主服务。再次感谢您对小区生活的关注,同时我们也真诚希望每一位业主都能参与到我们家园的管理中来,我们希望有了您的参与和监管,小区生活会更好。如您有其他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拨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68307200。       

发表于2011-05-04

   感谢物业及“雅筑2009”的回应,但我主要想阐明点个人观点:

 

   1. 地下已出售车库属于“私人财产”等同于普通商品房,其私有权受宪法保护。法律、法规不允许做的行为之外之行为原则上可以实施------拥有车库的业主有出租车库或空置车库的自由。

   2. 地上车位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除非法律或小区自我制定的法规规定使用权属于部分业主或限制部分业主使用),小区业主均有自由使用之权利。

  3. 物业的定位问题----小区业主是“股东”,物业是“股东”聘任的代位管理者。代位管理者应在股东授权下行使管理小区之职责,并接受小区股东之监督。制定小区规章应是业主本身(业主大会常委会)而不应一味推给物业;物业虽有自我约束规范管理的善意,但应接受业主本身(业主大会常委会)的定向监督。

   综上:

   私有产权、公共场所使用权神圣不可侵犯; 部分业主个人利益诉求及道德约束呼吁不可代替法规、规章; 物业自我约束可喜,但更应有外部制约监督机制。

    祝: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和谐个人、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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