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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对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草案)》的意见

发表于2011-09-22
原文在这里:http://zhuanti.shanghai.gov.cn/Suggestion/Article.aspx?lawid=106&filetype=3
大家也可以关心一下,在27日前提意见,毕竟是关系每个市民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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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价值评估)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采取产权房屋调换方式补偿应当以评估方式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
除本市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征收中心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征收中心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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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价值评估应该有80%上居民同意,才算双方达成一致征收价格。而不是让老百姓个别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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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方式)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中心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居住房屋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源,供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并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结清差价。就近地段的范围,具体由房屋征收中心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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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是什么意思?苏州是不是就近?应该明确规定一个街道或者同区县相邻街道才是就近。而且要规定提供的可供选择的调换房屋的面积和综合水平要高于市民原来的住宅。毕竟市民被拆迁是被动的,是拆迁打乱了市民原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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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计算标准)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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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系数不超过0.3太低了。不能补偿居民被动拆迁后重新置业的实际困难。应该到0.5。
发表于2011-09-22
各个地方都有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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