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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万科合同被抓把柄,律师称退房胜算颇大!!

发表于2008-09-22
 在杜跃平律师事务所的大厅内,金色雅筑退房团的代表正和杜跃平就退房事宜展开热烈讨论。虽然退房团人数已经超过150人,但多数还是出于对万科不满的情绪发泄,真正要提起诉讼的只占少数。杜跃平表示,同样是退房,同样将和开发商对薄公堂,与2005年不同的是,现在购房人中已经基本没有投资客的身影,业主也变得更加理性,懂得走法律途经就要看合同条款。
雅筑退房团密会律师
“我现在在路上,他们(金色雅筑退房团)正在我的办公室等我。”杜跃平在电话那头显得有点急促,显然他正在赶回办公室的路上,而此时距离金色雅筑退房团密会律师只有十几分钟时间,这也验证了外界的传言:雅筑退房团将委托杜跃平为他们的诉讼律师。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的大厅内,十几位金色雅筑的业主围坐在杜跃平四周,你一言我一语,围绕的话题只有一个,“退房”。这意味着金色雅筑业主的维权行动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杜跃平告诉记者,不出意外的话,正式提起诉讼会在国庆以后。这也将是他继05年大华案之后再一次站在原告小业主一方与大牌开发商对薄公堂。
万科“关键条款”也有漏洞
“现在购房人理性了,并不是一降价就要退房,而是学会了看条款、看合同”,因大华案胜诉而名声鹊起的律师杜跃平表示,降价只是退房的背景,退房一旦走法律途径那就与降价基本无关。退房是俗称,在法律上应当称之为解除合同,因此要退房就必须看合同。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正文基本相同,以万科中林苑(万科金色雅筑)的合同为例,正文中关于乙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共有5条,均是关于房屋面积误差、质量、规划结构等问题,要等交房时才能发现。因此在房屋还是期房时就要退房的话就只能看补充条款中有没有关于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规定。
为此,杜跃平向记者解释了几个不同楼盘补充条款的规定。2005年大华水岸蓝桥的补充条款中规定“乙方因自身原因要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3%的违约金”,就凭这条,杜跃平打赢了当年轰动一时的退房官司。当年另一闹退房的地杰国际城业主也曾找到杜跃平,但一到看合同他就认为官司打不赢,因为那条补充条款明确写着“乙方(买家)要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征得甲方(开发商)同意”。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变聪明了,制定合同时都提高了门槛,使得乙方解除合同变得更加困难”,杜跃平解释道。曾经在退房事件上“摔”过跟头的大华就学聪明了,在补充条款中关于乙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定在总房款的20-30%,这样加上其他成本费用,购房人自然就不会退房了。现在对照万科金色雅筑的合同来看,杜跃平颇有信心,觉得官司有的一打,“金色雅筑的补充条款并没有限制乙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官司的胜率比较大。但业主必须跨越一道门槛,退房必须是全款付清或者还清贷款的。”
理性退房,理性对待风险
杜跃平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提到最多的是“理性”二字:开发商要理性,购房人要理性;买房要理性,退房也要理性。“官司不是必胜的,业主退房要做好一切准备。”
首先,退房诉讼失败的话,要有心理上的准备,毕竟自住客的房子是用来住的;其次,打官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期间会出现许多变化,时间上、经济上都要做好充足准备;另外,房地产市场是有周期性变化的,业主要理性对待风险,可能退房成功,但房价升了,这些都必须事先预想到。
在经历过几轮房地产上升和下降的周期后,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的杜跃平也得到一些心得。大范围退房的出现意味着房价已经跌去30%。“面对退房、补偿等维权活动时,开发商首先应该放低姿态主动与业主沟通,尽可能和解”,杜跃平表示,开发商和购房人都需要理性,从某种意义上讲,诉讼并不是最好的解决途经。
发表于2008-09-22
 今年可真的算是万科年了,啥事都跟他们扯得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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