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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居住证标准分值120分 临港地区工作居住最高获20积分

发表于2013-06-20

上海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总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而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期间,在本市临港地区工作并居住可获最高20分的积分。

 

发表于2013-06-2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介绍,目前上海形成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作为《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请居住证积分;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发表于2013-06-20

记者注意到,基础指标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其中,年龄指标的分值最高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定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积分。 

发表于2013-06-20

同时,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相应积分;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发表于2013-06-20

此外,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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