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致政二居委会及街道部门
- 发表于2014-04-25
您好,不好意思,今天才给您回复。关于505弄的公共维修基金据我所知目前没有启用,因为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物业没权使用,现在小区的公共维修费用暂为开发商所支付。业委会成立后,应向物业核实公共收益,并按要求定期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街道及街道房办已受理开发商的申请,并着手领导和指导505弄业务会的成立。前期主要工作是小区管理范围和产权人的核实,下一步是按规定推荐业代表,成立业委会筹备小组,再按程序成立业委会。
- 发表于2014-04-25
居委会:
您好!
我想了解目前的进度,关注具体可以成立的时间。
同时提请居委会以及上级领导部门尽快督促我“新江湾佳苑”小区的业主大会成立——以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谢谢!
- 发表于2014-05-11
我们支持薛先生的诉求
- 发表于2014-06-01
我是新住户,已经14年的5月份了,小区业委会成立情况如何,关心
- 发表于2014-06-01
哦,6月1日了,业委会事宜应该开始进行了吧
- 发表于2014-07-12
希望居委能帮居民去争取争取,使三门路尽早开通,或者开个口子,人过车不通,无需站岗执勤也行,总得想办法解决附近居民乘坐十号线的难题吧,知道你们有难处,在此先谢谢了
- 发表于2014-07-14
等待ING
居委会,您好:
我是新江湾佳苑一名业主,我通过发帖形式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公示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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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多个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我是本小区内的业主之一。我谨代表全体业主请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公示贵公司的资质以及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同时请公布专项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并请全体业主监督。
以上两点,是国家法律赋予小区内全体合法业主的权力,请积极配合。
在此特别提请,居委会、街道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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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仅代表全体业主和房屋使用人员提请居委会履行监督职能,并请居委会转达我小区内业主和房屋使用人员的要求至街道相关部门和各级上级部门。并请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共同监督。
敬望居委会能够重视并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