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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2011年12月22日“业主被打”的真实情况

发表于2011-12-26

20111221下午河谷三号物业保安在巡逻时看到河谷三号的某号业主在搭建阳光房,当即保安汇报了工程部,阻止施工人员搭建,施工人员不听物业的劝阻,仍然继续搭建,我物业为维护小区房屋的外立面保持统一,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拆除了阳光房。21日下午16点多,男业主拿砖块将河谷三号管理处的窗框及玻璃砸坏,导致办公室桌面、地面及前台工作人员身上全是碎玻璃,严重影响办公,并扬言:晚上继续让工人搭,有本事你们就拆,拆了我还搭。随后业主又报了1101222第二天上午9:30分左右,物业小区经理与该业主进行沟通,告知业主搭建阳光房违反了小区的《业主管理规约》,在圣芭芭小区没有一家搭建阳光房,为了小区,为了保持房屋外立面的统一,请业主不要搭建,但是该业主坚持要搭建阳光房,业主与物业经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离开了物业管理处,过了几分钟后,业主突然冲进管理处将手拿杯中的咖啡泼在了物业经理身上,并多次挑衅说:“你打我呀”,小区物业经理克制自己的情绪告知业主:“我不会打你的,打人要付出代价的”。保安队长上前劝阻业主:“情绪不要激动,有话慢慢说”,该业主不听劝阻并动手打了保安队长,旁边的保安上前来劝阻业主,不要在办公室吵闹影响工作,于是劝他到办公室外面协商,由于当时情绪激动,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当时实际的情况就是如此。

发表于2011-12-26
你们物业可真会避重就轻啊!!
在网上倒会发帖!!
为何不联系我们业主,一个电话都没,我们打过去都说人不在!!

既然你们物业觉得“冤枉”,那就召集小区业主们,大家当面对质!!!你们可敢?!!!
发表于2013-11-13

物业打业主,牛!!!换物业啊不要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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