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通过表决 小区物业费将"同区同价"

发表于2010-12-24
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今后如何处理?法规给了明确说法,“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业委会应当督促其交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昨天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

    此前针对修订草案的审议中,有代表提出,同一物业管理区域执行同一价格标准的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收费发展的必然方向,但也有代表指出要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丁伟说,表决稿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收费执行同一价格标准”,但强调“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丁伟说,考虑到执行同一价格标准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市政府在制定具体办法时要区分不同情况,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尤其要注意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