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经最高法核准药家鑫今天被执行死刑
- 发表于2011-06-07
- 发表于2011-06-07
大快人心!!!
- 发表于2011-06-08
说实在的虽然药犯下了滔天大罪,但是看到这个消息还是小小的伤感了一下,毕竟一个年轻青春的生命就这么没了。
- 发表于2011-06-08
药家鑫杀人的原始目的是逃避车祸伤者的有可能的日后索赔。政府应该好好考虑这背后的深层原因,为什么车祸面前“撞伤不如撞死”的可怕想法几乎存在每个人脑中(别说你没有啊),这体现的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缺失,有时候也是人性的缺失。
- 发表于2011-06-08
这么多人盼着他死,一个人混成这样,也真是悲哀啊。
- 发表于2011-06-08
引用:王大雨 在2011-6-8 11:54:45写道:原帖
药家鑫杀人的原始目的是逃避车祸伤者的有可能的日后索赔。政府应该好好考虑这背后的深层原因,为什么车祸面前“撞伤不如撞死”的可怕想法几乎存在每个人脑中(别说你没有啊),这体现的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缺失,有时候也是人性的缺失。
- 发表于2011-06-08
手段太残忍了.人性?本善?
- 发表于2011-06-08
很纠结。杀鸡儆猴
法制网西安6月7日电记者周斌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今天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