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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6-06
标签:物业 业主 物业管理 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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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6-06

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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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6-06

这物业太奇葩了吧,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啊

发表于2014-06-06

让房天下帮你上头条,曝光物业!

发表于2014-06-06

支持楼主与物业对簿公堂!

发表于2014-06-06

这么蛮横的物业,小区业委会知道吗?

发表于2014-06-06
引用:萧之无涯在2014-06-06 15:55:39写道:
8楼

这么蛮横的物业,小区业委会知道吗?

 我看也是个无能的业委会,要为业主做主伸冤啊

发表于2014-06-06

业委会名存实亡,被收编啦,业委会就是物业和居委手中的一张牌,弄我们居民拿出这张牌叫“出师有名”,推出业委会的目的也就是保护物业,避免不合法

业委会不需要具体代表,事情都应该有居民自发全体裁决,可就某重大事宜临时推出居民选举都认可的人做代表,这才是核心问题所在,而现在业委会被架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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