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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绿地商铺的末日

发表于2015-07-05
绿地商铺的末日__
2011年,也就4年多前,我们买了绿地集团在松江新桥的商铺,名字起的很好,叫绿地金御广场。有“绿地”这个大名在,我们自然深信不疑,因为,那是上海房地产开发商的翘楚或被称为上海的金字招牌。要购买商铺,除了签署购房合同还必须连带签署一个包租协议,也就是和金豫百货公司签约,该商铺由金豫百货包租统一经营,期限为15年,即2013年至2027年,前二年的租金在购房款中扣除,租金从4%逐年递升至第十一年的8%,其余年份就都是8%。虽然租金不高,但就冲着“绿地集团”这几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我们上海人真的是深信不疑,就像你相信我们的国家银行一样。当时绿地的宣传资料也是信誓旦旦,不容怀疑。所以有“绿地”在,尽管我们在2011年就付了几百万至千万的房款,而且2011起的头两年是没有任何利息的,但我们还是心甘情愿的,就像当时绿地销售人员所说的“绿地,你放一百个心”。但天有不测风云,就在2015年7月前,我们眼巴巴地等着可以领第一笔租金的前夕,金豫公司突然告知,租金不能如约支付,原因有很多,最多的是绿地的商场设计问题,如商场的冬冷夏热的问题,因为商场圆形广场没有封闭,所以一到夏天或冬天,商铺玻璃门外就是露天的温度,商场的走廊也等同于露天的气温,由此引发这两季的顾客大量减少。原因之二是商场建筑维修不力,如三楼商铺的雨水渗漏问题,有商家说,极其严重的渗漏水甚至冲坏了他们的装修,造成重大损失,既无人赔损,也没有止漏,严重影响他们的日常经营。这些林林总总的问题,商家的对策就是不付房租。结果就是租金收不上来,使得商场租赁的经营陷入了困境。当然,这是金豫的一面之词,因为包租协议是我们与金豫签的约,金豫的责任自不容分说。绿地,实际上是最大的责任者,因为当初购房的必要条件就是包租协议,购房就等同于连带购买了这份协议,捆绑销售就是绿地卖房的最重要的卖点,因为,在绿地这块金字招牌下,对商铺的投资就是一份有利益保障的投资。但事到如今却是连首次租金都不能如约支付,从2011年至今4年了,就是颗粒无收,当初信誓旦旦的承诺居然成了一张废纸。至此,我们所有买商铺的投资者这才恍然大悟,我们都上当了,未曾料到居然栽在了“绿地”手里,一个上海的金字招牌,如此不堪的“上海名牌”。
发表于2015-07-05

搜集证据,依法维权。

发表于2015-07-07

楼主把抱怨发到一个与‘绿地’完全不相干的论坛里,如果不是故意‘黑’某些开发商,那就是‘气急了’,气得‘慌不择路’了。

有些事弄不明白。

既然楼主与金御签合同,那金御就是全权代理的‘包租公’身份,其实这种‘返租’‘包租’的方式在商业楼盘、酒店式公寓很常见,那么如果楼主没有得到预期的返利,那就只与金御有关,与绿地无关。

楼主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只有金御。纵然金御提出一万条理由,牵怒于绿地,这也与楼主无关。法律程序应该是楼主起诉金御,金御追责绿地,两起官司。

不过本人曾经在国内房产企业呆过。觥筹交错之际,可以得到一个‘某某强’;勾肩搭背之际,可以通过质量验收(这里我并非指绿地)。所以看多了,索性‘一刀切’迂回绕道,选择新加坡企业,看来我的抉择还是对的。

故苏提到‘维权’,其实很多官司起诉易,结案难,要赔偿更是纸上谈兵。有句形容债权官司的俗语‘一千年不赖,一万年不赔’。

所以对潜在购房投资者而言,擦亮眼睛、买前多做功课,做到‘未雨绸缪’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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