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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出台普通住宅契税新规 购房者负担降低

发表于2011-12-01
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 经过多方且长时间调研之后,北京市今日正式对外发布普通住宅契税新规

11月25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北京市地税局,对外发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1年12月10日起,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其中,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2010年成交均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元,区位调整系数按照《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区位调整系数表》确定。

《通知》指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按本通知标准确定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通知》规定,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以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1.8万元/平方米,分环线区域和方位进行系数调整,调整系数为四环内北部1.8、南部1.6,四至五环北部1.5、南部1.3,五至六环北部1.2、南部1.0,六环外0.8。南、北部地区以莲石西路经广安门内大街至京沈高速公路一线为界划分。成交均价、区域范围和方位调整系数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动态调整。

通过计算(公式为:每平米价格上限=平均交易价格(18000元/平方米)×调整系数×1.2),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的每平米价格上限是:四环内北部地区为38880元、南部地区为34560元,四至五环北部地区为32400元、南部地区为28080元,五至六环北部地区为25920元、南部地区为21600元,六环外地区为17280元。

那么,上述新标准的执行能给普通住宅购买者带来多大的优惠呢?

以北京东五环外普通住宅项目远洋一方成交均价在18000元/平米的90平米两居室为例,,总价为162万。按之前归类被划为非普通住宅,契税按照3%缴纳,需要缴纳4.86万元。而在新政执行日即12月10日之后以后,上述类型价格的房源将归类为普通住宅,该类首套房最低只需缴纳契税1.62万元,节省3.22万元。

对此,北京中原分析指出,此次新政使得之前的普通住宅脱去豪宅“外衣”,让之前的普宅族少交契税,降低了购房者负担,同时明显地打击投资投机,保护了自住。楼市调控组合拳的威力更大,执行时间将更长。

《通知》还特别指出开发商不能强制代收代缴契税。若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强制代收代缴税费,甚至以此作为交房条件的,可以向市、区地税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发表于2011-12-01
上海要是跟进出新政策,三期想挤进普通住宅的标准还是有难度d
发表于2011-12-01
引用:YAMA在2011-12-1 12:40:21写道:原帖
上海要是跟进出新政策,三期想挤进普通住宅的标准还是有难度d
 三期当前毛坯均价25000,上海市住宅均价22000,没有超过均价1.2倍。
而且我个人认为刚需住房契税很不合理,我和我老婆都每个月合法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税负本来就高。再为了我们自己住(刚需非投资)的房子缴3%的契税,这真是税上加税。
税务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是给完全自住的百姓加沉重负担。
我上一年班,几乎都给税务局打工了。(所得税、契税、印花税...)
发表于2011-12-02

不是估计,是根本没可能。。。呵呵。


发表于2011-12-05

给钱吧,为了给钱!

发表于2011-12-05
都是钱啊
发表于2011-12-06
引用:zzcty在2011-12-1 10:35:46写道:原帖
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 经过多方且长时间调研之后,北京市今日正式对外发布普通住宅契税新规
11月25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北京市地税局,对外发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1年12月10日起,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其中,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2010年成交均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元,区位调整系数按照《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区位调整系数表》确定。
....
 
 没少多少
发表于2011-12-06
哎,还是不能保证基本的老百姓住房问题
发表于2011-12-06
不太可能啊
发表于2011-12-06
数据真心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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