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汇锦城三期(2号地块)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择要简说
- 发表于2016-07-25
- 发表于2016-07-25
第一部分 总则 择要说明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汇锦城2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本小区23号楼1楼房间。
三、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东至康新公路;西至新环西路;南至新环北路;北至惠新港。
(上述范围不包括多层北面的私房)。
四、物业类型: 住宅。
五、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房屋总建筑面积:104,955.88 平方米。
房屋面积构成:
(一)住宅 101,431.64平方米, 946套。
(二)非住宅 1,365.45平方米;其他类型物业2,158.79 平方米。
第一部分,总则,是给本规则定性,并且确认业委会的位置------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楼组长和楼组长会是业委会组成部分之一。
- 发表于2016-07-25
第二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一)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二)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工作机构。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依法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楼组长及楼组长会议是业委会下属辅助机构。
楼组长的义务
楼组长在业主大会决议票中的职责见本规则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楼组长没有代替其他业主表决的权力,只是收集本单元楼业主的决议票原件并汇总统计,如实反映。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的业主大会,楼组长负责本楼决议票发放,如:当面签领、直接贴业主进户门;截止期内(含截止日)在回收表决票时,收取业主对业委会、物业各方面的书面建议和意见。
总之,楼组长和楼组长会议是本小区业委会的组成部分。业委会对外和对内参与小区事务,楼组长对内参与小区事务。
- 发表于2016-07-25
第二部分 业主大会 择要说明
第二部分,业主大会, 有三个需要特别说明。
一、业主大会的决议能被承认必须同时满足3点:
1,(参加户数+参加面积)双过半(小住宅 101,431.64平方米, 946套,参加户数过946/2,参加的这些户数的房屋面积还要过101,431.64平方米/2);
2,表决票,已送达业主,可是业主没有表示同意,反对,弃权中任何一种意见的,这些决议票,视同“同意已表决意见中多数人的意见”;
3,(已表决的某种多数人意见+视同多数人意见)之和的票数,达到上面的双过半(特殊事件要双过2/3)才能是全体业主的意见。
二、防止决议票的结果被人操纵,本规则里给了每位业主双向复核便利:1,本楼的楼组长,截止日后3天内,把每户的决议意见标注好,贴在本楼一楼的宣传栏内(每一位业主可以查看,楼组长有没有标注错);
2,楼组长把大家决议票原件,加上本楼全楼业主意见统计表(内容和贴一楼的一样)交给业委会。业委会再复核一次,防止有可能标注错误,复核无误后,加盖业委会的公章,再发楼组长,贴本楼一楼宣传栏内。
3,业委会公布业主大会的决议结果时,公布的表格中,就有一份本小区所有25个单元楼每个单元楼的每种意见的小计。
4,有心的业主,通过以上的1+2来确认自已的意见从楼组长到业委会有没有被更改?
5,再有心的业主,看到业主大会最后通过的一种意见,跑25个楼一楼宣传楼把这种意见的25个楼的数相加来确认本小区这种意见从楼组长到业委会到业主大会出结果有没有被更改?
三,业主大会的要求至少过半业主参加这样的条件,对于946户来说,能开起来很难,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见规则第七条)有些事授权给业委会去做决议(见规则第二十一条),但是又不能完全授权。有些事,必须经由业主大会通过,而不能授权让业委会通过(见规则第十八条)。关于钱的事情,这里单独拎出来说一下:
- 发表于2016-07-25
同时《维修基金使用规则》也写了规定账务公布
第十条 (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账目公布)
物业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下列情况:
(一)维修资金收入、支出和结存的金额;
(二)发生物业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和费用(按季公布)以及按户分摊情况(按半年公布);
(三)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和部分共用部分从事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等经营性活动而获取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五)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
上述账目公布信息分别张贴于小区公告栏、每个门牌幢出入口。业主有异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受理异议申请的15日内接受业主查询。
- 发表于2016-07-25
第三部分,业委会, 有三个需要特别说明。
一、业委会的组成:任期是三年一任,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
(一)业主委员会设有投票权的业主委员 7名+没有投票权不是业主的名誉委员1名。名誉委员由居委会指派1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担当,居委不指派,不指派,则不设立名誉委员,业委会成员就由7名业主委员组成。
(二)业委会的名誉委员没有投票权,有指导权、监督权,有参加业委会会议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业主业委会委员除投票权以外所有权利和义务。
(三)除名誉委员外的7名业委会委员必须是本小区的业主,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7名属于业主的业委会委员推选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 1名,秘书长1名。
(四)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 3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五)每个单元楼最多只能有一名业主委员会委员。
二,业委会的职责范围,见议事规则第二十条。
三,业主大会授权给业委会做决议的事情,见议事规则的第二十一条。
- 发表于2016-07-25
业委会委员的候选人名单 及 候选人各自的简历
居委 都贴在小区南门靠近 5号楼的宣传栏内.
本小区选业委会候选人,真是从3月底选到6月底,
每个单元楼,最多只能选一个,
有些单元楼特别响应,有些单元楼就都很忙,
本着一个单元最多只有一名进候选人名单这一条,
差点,凑齐7人都不够 ,
我一直在各个业主QQ 群,微信群,一直做运员,希望凑齐有效的7人名单.
现在公示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在小区各楼的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 发表于2016-07-25
对候选人有异议的,
大家直接至电居委会:021-5871 7668 / 021- 5817 7669
- 发表于2016-07-25
8月8号投票截止日,首届业委会是三通一选,------通过三项规约和选出业委会的委员.这个通过了.业委会就正式成立了.
决议票,至少要在投票截止日前7天发到业主手需,由于我们想让跨两个周末,所以,选票,估计这周的周五就发到各位楼组长手里.周末楼组长就辛苦了
如果大家对任何问题有疑虑,直接打居委的电话.5817 7668
5817 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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