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地下车库到B1层台阶加装扶手
- 发表于2012-08-08
- 发表于2012-08-08
拭目以待!
- 发表于2012-08-08
应该是开发商尽早安装了,如果哪位上了年纪的跌滑了,一旦告上法庭,开发商要坏很多钱那。
- 发表于2012-08-09
我家就有个案例,姑父去某健身从浴室(1楼)到游泳池(2楼)的转角楼梯上因为有水渍摔了一跤骨折了,后来就索赔,最后健身房承担所有医药费,上门赔礼道歉还送了张健身卡。相信考虑到这些,开发商应该会整改的吧
- 发表于2012-08-09
除了扶手,还要增加斜坡道,以后从停车场运物才不会辛苦。
- 发表于2012-08-09
差点摔倒的人飘过
- 发表于2012-08-13
必须支持
- 发表于2012-08-13
好像听说给安了、
- 发表于2012-08-16
- 发表于2012-08-18
地下车库加装护手,本人认为是合理的要求,并没有过分,目前没有护手是设计上的缺陷,所以第二天一早就找开发商工程部和客服部同时反映,目的就是要他们两个部门尽快统一认识,就是想把问题尽早解决。后来就得知开发商已经确认,已经打报告在办了,我认为已经给我们很大面子了,上星期有遇到他们并告诉我技术部门也已经在出图了,事情没有落实前我怎么能随便说呢?我一直认为和开发商打交道也要双方体谅,只有这样事情才有解决的基础,才有解决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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