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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建部称交易税不得转嫁购房者 否则严惩不贷!

发表于2013-03-12

3月5日,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接受访谈时说,40个重点城市的住房信息基本上已经联网;将交易所得税转嫁给购房者的行为严重违规,国家将会出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措施。


以下为采访实录。

发表于2013-03-12

住房的联网信息现在进展得怎么样?


齐骥:我们在前年提出来过,在全国40个重点城市,现在这40个重点城市基本上已经联网了,国务院的通知当中还提到,地级城市也要加快建立个人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我了解到现在好多城市这件事情已经起步。


社会上有很多声音说房地产商要转型,要转成服务方向发展。您怎么看?


齐骥:我没听说。

发表于2013-03-12

有人说这次调控有可能会误伤到改善性的需求,这次政策如何能让改善性需求的人能达到他的改善性需求?


齐骥:这次政策的目标非常清楚,大家都反映很多从事房地产投资、投机的群体,通过这几年房价上涨赚了好多钱,社会上的呼声也比较高。新的税收调整也是为了遏制以投机、投资为目标购房的行为,这是主要的。但大家非常担心会把所得税这部分转移了。我认为这是个认识的问题,首先所得者赋税,就像工资的所得税,谁拿到了经营性收入谁去负这个所得税,从政策上是这么规定的。如果我们发现操作过程当中,这里面有强势和弱势的问题,按照规定,谁得谁负,你得者不负的本身先违规了。这种现象确定出现了,我们还会有对于购买者利益保护的措施。

发表于2013-03-12

怎么界定有没有转嫁购房者,如果房东把房价提高来卖不就让购房者承担了吗?

发表于2013-03-12

就是由卖方的钱的“到手”价换个称呼,改为买方的房的“到手”价

然后把所有费用加上去。

发表于2013-03-12

每次二手房交易不可能都有人介入查实,买卖双方都有所损失是肯定的了。

发表于2013-03-12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民间的只会不容小觑,肯定会想出应对方法。

发表于2013-03-12

还严惩不贷  一听说这话的人就是说话不用脑的人  怎么严惩  怎么发现???扯淡

发表于2013-03-12

严惩不贷?忽悠人的话,骗鬼吧,上家把房价加个30%,然后承担应该承担的税费,你说这20%谁承担了?你住建部怎么限制二手房的房价?如果你限价,上家不卖了。供给不足,不是还得涨价?这房价政府是没有办法控制了,越调越高,越调越涨。

发表于2013-03-12

只是表个态而已,纯属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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