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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悖论:没有买的人希望价格越低越好;已经买的人希望价格越高越好!!

发表于2013-11-19

1、08年降价是亏损也要卖房子,因为顶不住了,而今年是有些地方涨,有些地方降,是因为GDP和收入增长速度不同的差别,这个差别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面体现的更为严重。比如说7月底环比上涨的城市如西安、长春、沈阳等等,也有些地区出现了下降,如重庆和成都,所以区域性差别会越来越加大。

2、很明显结构性矛盾突出,土地整体供应是增加的,但是在典型的城市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土地供给并没有增加。而是在本来房价就不高的城市里面土地增加供应量却很多很多。

3、如果一定要坚持所有的开发商只能卖低价的房子,甚至于房价越来越低越好,一定是社会发展一种悖论。

4、房地产开发区域热点已经向二三线城市转移,这不是趋势问题,是因为只在二三线城市供地,一线城市没地供应。

5、我原来呼吁有些地区降价,说的是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应该适度降价,我们希望政府不要再为此而出台其它的打压性措施,而是用经济和市场监管的办法调控更合理。

6、差别信贷一二套住房,想用信贷来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从经济学是讲不通的。

7、如果开发商一开始卖的房子是4万元/平方米,卖一半降到3万5/平方米,用4万元/平方米买房子的人就会跟他打架,中国的问题是没有很好的法律,我们的法律没有办法保护开发商。


发表于2013-11-19

你是想买房的;还是已经买了房的??

发表于2013-11-19

买了房的人;但是没有入住。

发表于2013-11-21

有钱的话,买一套华庭的别墅吧;把公寓转手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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