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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海地产关于中建大公馆漏水事件的申明

发表于2015-07-06

近期,有关业主反映房屋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中海地产就此事特别说明如下:

中建府邸项目系原华东中建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于2013年12月31日开始向业主交付。2015年5月22日,该楼盘正式移交给中海地产上海公司管理。也就是说,我们并不是中建府邸项目的建设方。

  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

  1、就房屋质量问题存在的争议。该项目交付业主前是经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取得入伙许可的,个别业主所述的重大质量问题并不存在,由于建设结构复杂,入伙后物业的确收到一些业主对渗漏问题的投诉,项目部也组织过维修,有关问题也得到解决。

  2、文中提到的业主家的情况说明。其一,业主李先生家购买的是毛坯房,业主自己进行了有关的改造和装修。现业主已就房屋问题已经与我司诉讼,我们将按司法程序解决此事。其二,朱先生家属于样板房。业主收楼后对房屋进行了一定的改造,并且曾就装修问题与我司协商,我司在去年年底已经与其达成补偿意见:业主自行修复,我司补偿费用。故其在采访中所描述的问题已属于我司补偿费用之列。

  3.尽管我司非项目承建方,但在接手该项目后仍高度重视业主反映的情况。为有效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还广大业主对中建府邸的期待,中海上海公司积极与业主沟通,已经切实落实并将继续落实各项举措,在充分了解业主需求的基础上,与相关设计院及施工单位进行了密切沟通,以期能全面解决有关问题。

中海地产上海公司将企业形象和企业声誉视作行事根本。我们高度重视业主关切,此次运维工作无论在人员还是费用投入方面都付出极大。希望得到相关业主的理解与支持,以期能快速的完成相关提升工作,为业主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居住小区环境。


发表于2015-07-06

听说都是千万豪宅啊……真的漏水的话,不要太酸爽啊~

发表于2015-07-06

哟哟哟,维权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呀!

发表于2015-07-06

业主其实挺可怜的,希望开发商信守承诺,妥善解决。

发表于2015-07-11

推脱责任,认真看看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该负的责任一定要负,不要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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