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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离婚后房产分割“谁投资,谁受益”。。。

发表于2012-08-30

    离婚后共同房产的分割,原则上是“谁投资、谁受益”。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没有出资,而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房产分割的份额约在40—50%。如果双方都有出资还余贷,且房产证同时有双方的名字,即使是一方付首付,但份额上大多数情况为各占一半。
    另外,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婚前婚后区别并不大。

 

发表于2012-08-30

不是有那个笑话吗,如果男人替女人来大姨妈生孩子,女人愿意给男人买房,现在谁买就是谁的了,说是为了降低离婚率?

发表于2012-08-30

不离婚不就行了,据说上海500对夫妻有100多对会离婚~~

发表于2012-08-30

结婚需谨慎,才不会离婚

发表于2012-08-30

其实现在的小年轻人都是两个人贷款买房,然后挣工资付房贷

发表于2012-08-30

虽然结婚前就考虑离婚很不好,但是做好基本的准备,比如一些协议什么的,也是有备无患的

发表于2012-09-11

为什么现代人都把离婚挂嘴上呢? 还没结 ,就把离婚的事情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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