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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坑爹的空调报备制度(转)

发表于2013-12-20

关于地址报备的故事是这样的: 
1:厂方为保护经销商,需要经销商将客户跟进情况提交到厂方系统中,以确认该客户是哪个经销商跟进的。 
2:原则上,第一报备的经销商拥有该地址客户的唯一出货权。 
3:如果其他经销商需要对该地址出货的话,则需要向该地址第一报备经销商支付一定的协调费(数额不小,相当于该套设备的全利润)这样做的目的是保护第一报备经销商的利益,也提高第二报备经销商的成本,防止其以低价扰乱市场。 
4:为了防止经销商恶意报备,厂方给与每个经销商都有一定的报备额度,而不是无限量的。 
这是报备的初衷。 

演变成现在造成的情况是: 
1:部分额度高的经销商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到准装修客户的信息,将其地址报备,然后坐等协调费。这个过程中他也不会主动联系客户,他就是守株待兔,不劳而获。 
2:还有些素质较差的经销商,将客户地址报备成功后,因为他是唯一出货权,他就报一个比较高利润的价格。(目前这种情况比较少了) 
3:有些聪明但不厚道的经销商,通过和你沟通来判断你是否已经被别人报备,如果确定你地址已经被别人使用,那也就不上传你的地址,但是口头给你一个超低的价格,让你觉得你的第一报备经销商是上述第二条的那种情况,然后挑拨离间等等,反正就是自己做不了,也让别人做的不舒服的那种。

发表于2013-12-21

这种落后的制度,完全沦为了奸商的生财之道

发表于2013-12-25

好坑

发表于2013-12-25

太复杂了

发表于2014-02-19

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发表于2014-02-24

什么狗屁制度?毁自己生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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