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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土地权属现状尴尬

发表于2013-09-02

从1993年算起,茶子山村77.95亩土地争议已延续20年。记者从相关文件中发现,为“发展高新科技项目”,1992年湖南省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了湖南省卫生厅 “中外合资湖南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后来国药公司提交项目报告申请在长沙市郊区岳麓山茶子山征地130~160亩,后实际征收了176.7亩。

发表于2013-09-02

相关证据显示,彼时国药公司申请到 “减免动迁费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经过费用减免后,国药公司按照约定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总价为353.4万余元。

发表于2013-09-02

 长沙市国土局、国药公司签署的长土合(93)002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乙方(国药公司)应在签订合同6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逾期7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 (长沙市国土局)有权解除合同。” 

发表于2013-09-02

而政府文件显示,国药公司并未如期缴齐土地出让金却获得了土地。

发表于2013-09-02

国药公司与长沙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获得176.7亩土地使用权后,仅仅三个月后就将其中77.95亩土地使用权以1540万元转让给湖南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发房地产)。

发表于2013-09-02

然而,锦发房地产接盘国药公司77.95亩土地后只支付了10万元定金,后续资金余款始终不肯支付,但锦发房地产正式获得了该77.95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发表于2013-09-02

汉龙律师事务所称,至今未在工商部门查到任何锦发房地产的注册资料。不过又由于该77.95亩土地始终未被锦发房地产开发利用,长沙市国土局以“受让土地超过2年未开发”为由对其进行了“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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