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定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申请受理以浦东新区各街镇为单位进行,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申请受理期间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共有产权保障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结束后,各街镇、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将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市统筹房源建设情况,另行公布房源价格及其他信息。
浦东新区定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申请受理以浦东新区各街镇为单位进行,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申请受理期间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共有产权保障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结束后,各街镇、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将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市统筹房源建设情况,另行公布房源价格及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