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 我们的房子该如何续期?

发表于2016-11-30
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近日正式对外公布,提出着手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意见的发布,如何缓解人们对地权续期的焦虑?房权地权不一致的矛盾该怎样加速破题?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办?

今年年初,在哈尔滨工作了5年的杨国光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50平方米的房子虽然面积不大,却让他感到满足。当时,他还没有考虑过70年以后房子的命运。

4月,温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一事引起了全国关注,杨国光也不例外。温州一位市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时却发现,所购买的房产因土地使用权已经过期无法过户。资料显示,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且土地使用证已经过期。一时,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要不要补缴地价款等,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不管20年还是70年,一旦到期,买下的房子会如何,又该做点啥?”想到这里,杨国光心里有些不踏实。他向律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待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属于业主。

温州的情况并非个例,在国内,深圳、青岛、重庆等地都存在类似问题。在青岛,一些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也只有20年或30年,其中部分土地使用年限已到期。

一些网友认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回到法律的源头妥善解决。

研究续期法律细则,是给群众的“定心丸”

对多数人来说,房子是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但土地在使用期满后该如何续期,却一直是法律上的一个“模糊点”。

黑龙江省闻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明说,早在物权法立法的时候,对土地70年大限后的处理就引发过广泛争论。最终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由于法律条文缺乏细则,对续期方式、补缴标准等未明确,公众对永久拥有住宅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土地使用权到期,部分城市进行了地方政府层面的探索,但缺乏顶层设计。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表示,物权法涉及的自动续期是一个重大问题,应在全国范围内有统一的法律解释。这个问题不能由地方政府来做,否则各地出现不同的规定,容易引发更多问题。

不少专家和网民对此次保护产权的意见持正面看法,认为是对民意的尊重和回应。作为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发表于2016-11-30
发表于2016-12-06

楼主的图片是啥呀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