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沪居民燃气价格听证方案公布 拟每立方米上调0.52元

发表于2014-07-04


上海市发改委今天最新消息,本市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7月18日在上海科技馆举行。本次居民燃气价格听证方案中,居民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52元,调整为3.02元。人工煤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06元,调整为1.31元。居民阶梯气价初拟两种方案。

    详细听证方案、调价原因等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观看。 相关价格拟调整意见见下文:

    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和阶梯价格方案(节选)

    (一)价格调整方案

    1、居民价格

    本市居民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52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3.02元,调整幅度约20.80%。按照本市80%居民用户月平均用气量不超过约24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增加支出不超过约12.5元。

    2、居民人工煤气价格

    本市居民人工煤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06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1.25元提高到1.31元,调整幅度为4.80%。按照本市人工煤气居民用户月平均用气量38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增加支出约2元左右。

    (二)居民阶梯气价方案

    由于本市人工煤气2015年底前将逐步完成退出,人工煤气目前的计价方式不作调整,待人工煤气用户转换为用户后即按居民阶梯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分档气量

    结合本市实际,将户均年用气量汇总排序分析,统计得出分档气量的相应数据,即第一档用气量覆盖率80%,对应户年用气量为290(含)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用气量覆盖率95%,对应户年用气量为290-500(含)立方米,第三档对应户年用气量为50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价按年度分档气量结算,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2)分档气价

    根据上述居民价格调整方案和分档气量,按照三档阶梯的不同比价关系初拟两个方案,拟结合听证会及其他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具体如下:

方案一:

方案二:

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后燃气企业增加的收入,将按国家《指导意见》的规定,主要用于居民燃气表具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方面。



发表于2014-07-04

上涨20%啊啊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