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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例不常回家看看案件开审

发表于2013-07-18

前段时间颁布的说是不回家看看会违法,首例状告儿子不常回家看看的案例以及出现了。

78岁的大邑县王泗镇村民李兰渝向法院递交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昨日,大邑县王泗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李兰渝哭喊“儿子忘了娘”,并当庭下跪,让人动容。

估计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谁愿意与自己的儿子对薄公堂啊!

发表于2013-07-18

在外漂泊的我决定一有假期就回去看看,免得老妈逼急了也把我告了

发表于2013-07-18

还以为这个常回家看看就是一纸空文,没想到,还真有人用上了

 

 

发表于2013-07-18

人家大爷不是都说过么,不回家看看不犯法,30岁不娶老婆才犯法,该判个“无妻徒刑”

发表于2013-07-18

不过lz发的这条新闻我看过,老人家确实挺可怜的,不够听她的儿子解释起来也觉得蛮可怜的,哎!

发表于2013-07-18

确实是挺无奈的吧

发表于2013-07-18

现在的小孩子都是与父母隔个十万八千里的,经常回去看看还真是难得啊

发表于2013-07-18

我只看看不说话

发表于2013-07-18

这个属于家务事,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理也理不清呀

发表于20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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