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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免费搭载邻居被指是黑车营运■搭车人为好心车主垫付万元罚款■律师建议提起诉讼

发表于2007-04-20
□周夏莹 实习生季天琴

晨报讯 明明想做好事,开启“双跳灯”示意等车的邻居免费搭车去站,不想却被怀疑为黑车被扣,虽然搭车业主都证明其是免费搭载,但还是遭遇高额罚单。
去年9月,上海康城小区业主自发成立的“业主志愿者车队”的“感动活动”仍然在继续……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昨天下午,一辆“双跳灯”车主为取回被扣车,无奈之下签下了承认是黑车的“认错书”,同时接受被处以1万元罚款的决定。热心车主蒙受“不白之冤”,让几位搭车的业主感到不平,一位前来作证的业主甚至慷慨地掏出了1万元钱为其支付罚款。
康城小区业主志愿者车队负责人杜铭表示,被罚司机开启“双跳灯”有可能属于“不记名”的自发行为,应该属于热心服务他人。他认为,如此高额罚款,无疑给其他热心业主当头浇下了一盆冷水。
按照相关条例的规定,判定是否属于非法营运关键看其是否存在收费行为。闵行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表示,处罚在撤销之前,都应该被认作为经过了调查取证。受罚人员对处罚存在异议,可以向区政府或者上海市交通管理局提交复议。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草认为,车主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4位搭车业主的证词对于车主而言十分有利,而诉讼的举证方式规定必须由部门来证明为何这样处罚,而无须车主自己举证。

载人车主:好心搭载邻居却遭扣车
前天清晨,驾驶着“富利卡”出门的徐国志照例经过小区班车候车点。徐国志告诉笔者,康城的房子虽然不常住,但“双跳灯”免费搭载邻居的活动早有耳闻,这次已经是他第二次免费搭载他人了。
闪了两下双跳灯后,徐国志将车缓缓停下,开始招呼候车的邻居上车,很快6个座位被塞满了,“我可不是黑车,我是免费带大家去站。”徐国志笑着说,车子便径直朝莘庄站开去。
到了碧泉路口,刚停稳,车门突然被拉开,还没等徐国志回过神来,几只大手就将他按在方向盘上,“胳膊被捏得生疼”。徐国志回忆说,他被带到执法大队的车内,对方看了他的驾驶证,随后一份“认错单”被摆在了眼前。“我当时觉得孤立无援,又确实有急事,不得不签字。”
昨天下午,在承认是“黑车”并支付罚款后,徐国志领回了车子。他表示由于车辆属于单位,自己还要急着去崇明办事,不得不先“委屈求全”。

搭车人:很气愤,为其垫付罚款
家住上海康城小区的李琳(化名)当天就坐在车子的最后一排。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李琳告诉笔者,车子刚刚停稳,6、7个执法人员就将司机带下车。两名搭车业主因为赶时间,先行离开了现场,李琳和另外三人留下为徐国志作证,“执法人员记下了我们的身份证号码。”
晚上回家后,登录[size=4]房天下社区论坛[/size]的李琳看到了一条“寻找证人”的帖子,车主正是早上免费搭载自己到站的邻居。
第二天,李琳和另外两名搭车的业主,陪同徐国志来到了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室。但是,要领回车子,徐国志需支付1万元的罚金外加480元的停车费。“当时他很着急。”李琳说,想到自己的银行卡里有一笔钱,便主动提出为其支付罚金,“我只是气愤得很,徐国志已经很委屈了,怎么能再为大家掏钱呢。”

闵行区城管局:判定“黑车”关键看是否收费
“处罚必须经过调查取证。”闵行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相关条例的规定,判定是否属于非法营运关键看其是否存在收费行为。该负责人表示,车主对这一处罚决定存有异议,可以向闵行区政府或者上海市交通管理局提起复议。
“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草认为,4位搭车业主的证词对于车主而言十分有利,而诉讼的举证方式规定必须由部门来证明为何这样处罚,无需车主自己举证。

“双跳灯"是黑车?4票反对2票支持
当时车上6名乘客提供两份截然相反的证词业主猜测车主可能被"设局"陷害

□周夏莹

昨天晨报头版头条报道的《免费搭载邻居被指是黑车营运》一文引起读者普遍关注。晨报昨日深入调查发现,整个事件疑云重重,6名搭车者提供了两份截然相反的证词,有4名支持车主清白的业主已挺身而出,愿意作证。而两位声称车主收费的人士却始终没有现身。部分知情人士纷纷猜测,有人故意“设局”陷害车主。徐国志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已表示下周将走起诉程序。

[邻居猜测]“黑车”司机或“设局”陷害
“好心的车主碰上了‘倒钩’。”康城小区业主夏先生称,事情十分蹊跷,有可能是“黑车”司机安插的“倒钩”故意“设局”陷害“双跳灯”车主。业主沈先生也认为,“双跳灯”行动自然影响到“黑车”生意,因为曾经有“黑车”乔装“双跳灯”拉客,如今“设局”陷害热心业主也不是没有可能。
有4名支持车主清白的业主已挺身而出,愿意作证。而两位声称车主收费的人士却始终没有现身。部分业主认为,有人提供了“假口供”,他们的目的可能是为了举报“黑车”而获得500元奖金。原来,去年9月份起,闵行区首次推出举证“黑车”有奖制度,在查处“黑车”过程中,凡能提供有效证据并现场执法人员取证的,乘客可获奖励。“这种举报,自身的风险很小,加上车主根本不是‘黑车’司机,举报者就不用担心会遭到报复。”

[挺车主者]
愿随时为车主清白作证
晨报昨天经过努力,与当时同车的4名乘客取得了联系,他们都表示,只要徐国志需要,他们愿意随时为其作证。
“徐国志明确表明是免费搭载。”康城小区的顾伟铭回忆说,事发当天,班车有些晚点,焦急的他挤到候车点的最前排,正在翘首张望时,一辆“富利卡”闪着“双跳灯”缓缓停在候车点前。“早就听说小区里的双跳灯行动了”,顾伟铭像遇到救星一般,第一个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位,之后很快又上来5个人,满座后径直朝莘庄站方向开去。
“当时有人问要不要收费。”李琳(化名)说,坐在车子最后一排的她都清楚地听到徐国志“免费搭载”的回答。
事发当天,同顾伟铭、李琳一样,卢卫荣和董留涛也在[size=4]房天下论坛[/size]上看到了“寻找证人”的帖子,“他帮了我们,我们也该帮他。”

[举报乘客]
仅留笔录但没有现身
“我们这里有两名乘客的口供笔录。”昨天,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负责人称,根据这两名乘客的笔录,徐国志当时停车扬招,并喊着“5元、5元,到站”,车子到站后,他们正打算掏包付钱时,执法人员已经赶到。
但这之后,指认车主收费的两名乘客始终不见踪影,笔者也无法从执法大队处获得这两人的联系方式。李琳说:“当徐国志被带下车时,这两个人就不见了。留下的4个人全都极力证明徐国志的清白,且都留下了身份证号码。”
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如果开庭的话,两人将会作为证人出席。

[执法部门]“取证不搞少数服从多数”
“这个取证不能少数服从多数。”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笔者,按照判定“黑车”的执法规定,车上只要有一名乘客作证,即可认定其为“黑车”。同时,只要证明司机有非法营运的意念,即便金钱交易还未进行,也应被视作非法营运。该负责人还表示,按照相关证人口供,徐国志招揽乘客的举动,就存在非法营运的意念,“虽然不是专职营运,有可能是为了贴补其停车费或油钱。”执法大队表示,康城小区的“黑车”十分猖獗。
按照李琳等人的描述,另外两人当时已离开现场,执法大队方面则表示,两人证词是在执法现场进行的笔录,但是除此之外,并无现场录音和录像等资料。
而对于4人为何极力为徐国志辩解,执法大队方面认为,乘客担心“黑车”司机打击报复,大多不敢出面承认其为非法营运。同时还认为,并无任何证据可证明这4人是车上的乘客,证供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他表示,携家带口为其证明清白是很多“黑车”司机的惯用伎俩。

[律师观点]
处罚应当慎重
晨报记者许洱多报道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草认为,6名乘客提供了两份截然相反的证词,在更充分的证据出来之前,相关部门的处罚应该慎重起见,不能因此就认定车主有过错。
而对于一人举报即可认定“黑车”的规定,贾草表示,合理的法规,必须是合法主体经过合法程序作出的,并经过对外公布。同时,从证据角度看,应该确保在碰到任何特殊情况时都能适用。贾草表示,诉讼必须根据《诉讼法》的规定程序进行,而法律的效力则大于法规。
发表于20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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