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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税再爆新消息!一旦开征,哪类购房者受伤最深?

发表于2017-12-26
标签:评估 税收 房产原值 购房者 房地产税 

2017年12月20日,财政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撰文《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讲述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义,财税领域改革的成绩以及需要遵循的原则等等。


其中,关于房地产税,肖捷称,过去5年,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开征66年的营业税告别历史舞台。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税法制定出台。房地产税立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房地产税何时收、怎么收?又会有什么影响?


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


肖捷指出要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并介绍,按照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一个值得注意的内容就在于,政策规定了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该规定也说明了一点,即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不会征收,但是预计到了2020年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这个时间表目前来看,完成的压力不会太大。


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谈及房地产税肖捷表示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可见,“按照评估值征收”很可能是未来房地产税立法的方向。那么,自己的房子如何估值,成了有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不少人担忧,以前买的房子价格低,现在涨价了,按市场价值估值,岂不是亏了?


房屋的评估值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但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因此最终评估值应该会有折扣。目前,针对工商业房产征收的房产税,计税方式是对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标准由地方确定。


房地产税开征,哪类购房者会受到更大伤害呢?


1、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如果房产税的征收,拥有多套房的人相应提交的税会较大,到时候会出现集中抛盘,对中心城市短期房价构成影响。这可能意味着,囤积大量房子的人财富将显著缩水。 


2、如果不是顶级旅游区,不是配套好、位置佳的房子,旅游地产只能等着免征房地产税。如果不能免征,则其持有成本大增,加上利用率不高,这类房子将成为鸡肋。 


3、即便在三四线城市不实施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他们持有房产成本也将大增。但由于多数中西部三四线城市人口增长乏力,很多家庭都拥有多套房,而许多炒房都是贷款供房,而卖房子很有可能找不到“接盘侠”, 也会面临断供破产危机。


4、加杠杆、超承受能力买多套房的白领:如果房地产税的开征,会让房价进入一个平稳期,房子很难套现。这些人“死扛现金流压力”的期限就会加长,到时候消息公布后,会加剧市场的僵持,而他们拿了很多房子、承担巨大债务的炒房者,将会非常困难。他们只能选择斩仓,否则房子可能断供被银行申请查封、拍卖,到那时套现价格会更低。此种人生活会变得比较痛苦,面临的压力会非常巨大。 


当然,楼市的调整对于刚需人群特别是低收入人群来说是一种利好,后续的政策下,楼市平稳过渡,房价相应的回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这一目标或将最终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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