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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拐点上 商品房价格越高穷人越有房子住?

发表于2014-07-28

“穷人有房子住”如果仅是因为“房价高”的问题还可以商榷,但原因可能不止这一个。而当今中国房价高的地方,穷人都有房子住却是不争的事实(只是没有产权),比如上海。

很多人因为买不起房而没房子住也是事实。但是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一,这样真正没有容身之地的人有多少?二、这些人到底只是要住的地方还是要房子的产权?在10亿人口“住”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前先去解决已经很有钱(起码手中握上百万)的少数人的不动产“产权”有必要吗?

国家没必要那么关注商品房

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什么人是穷人?是那些没有添置不动产,没有商品房就心里不踏实的人吗?显然不是。从国家的层面看,13亿人中,10亿农村人口中的大部分是穷人。从城市层面看,靠低保生活的人群算穷人。

假如大家同意我这个观点,其实第一个问题就已经不存在了。因为这二种人是我们国家“最广大的劳动人民”,他们不关心根本不属于他们的商品房价格。哪怕商品房价格跌到房子的造价,跌到2千一平方米,他们买得起吗?现在上海市区(外环线内)的商品房价,已经没有2万/米以下的了。你就是降低10倍,那些低保户还是买不起,他们又怎么会去关心商品房价?那么,这些穷人是不是就没有房子,就都是睡在马路上的呢?也不是。他们都有房子住,而且都是住在基本免费的房子里。问题只是这些房子是谁给他们的?除了一少部分是政府给的保障房外,99%以上是商业动迁房。是开发商品房的开发商给的。

一个城市的经济开始起飞以后,城市的土地就开始,人口开始聚集,经济越发展,城的房价就越高。于是,开发商为了赚钱,就在房价低的地方建房或者买房,把住在高房价地段破房子的穷人动迁到低房价地段的新房子里去住,再在房价高的地方建商品房卖。如此周而复始,城区的越来越少了,穷人就都有房子而且是好房子住了。显然,商品房价越高,商业动迁就越有利可图,城市贫民就越有房子子住。这难道不是事实?

即使不是穷人,即使是普通人,人均收入中等的人,甚至工资达到平均工资线(全国最高的是上海,去年是7112元)标准的人,他们工作一年也仅仅能够买一二个平方米的房子,你就是把房价降低一半他们也不会去买(有人说他们的父母会替他们买,那说明他们也不是穷人)。所以,关心商品房价的,有能力买商品房的肯定不是收入在平均线以下的人,一定是自己很有钱或者父母很有钱的极少数人。肯定不会超过1亿人。连我都不是,所以至今名下还没有一套商品房。

那既然商品房与大多数人无关,国家还有必要那么重视商品房的价格吗?!这就是《房价的误区》要表达的第一个意思。

国家应该关注的是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

第二个意思是,国家为什么应该首先关注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这其实已经不是我的观点了。自习执政以后,从来没有说过要“调控”商品房价的话,却多次表示要重视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并且写入了三中全会的的文件。问题是,国家为什么会从胡温时代的“关注商品房”转为习的“关注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

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国家的战略发生了调整,新一代领导人注重的是“最广大的劳动人民”,也就是农村户口人群的利益,而不像胡温那样把买得起上百万价格商品房的中产阶级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所以,18大以后,党的战略立即从发展“新农村”转向建设“新城镇”。为什么要建“新城镇”?就是要给已经进城多年的农民工提供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

问题是:建设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的资金从哪里来?如此巨大的资金当然无法从正常的财政税收中来,只有一个渠道:“土地出让金”。

凡是农民工聚集的地方经济就比没有人聚集的地方发展,“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就高。以上海为例,城的一亩地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高达几个亿!过去,“土地出让金”收入都被当地政府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很少用于改善农民工的生活。今后,而且是地将来,习一定会通过立法强迫地方政府按比例把“土地出让金”的相当一部分用于给穷人建设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

商品房的价格越高,穷人才越有房子住

建议是:还应该同时规定,你不提供农村宅基地还田的指标,国家就不给你住房建设用地的指标。因为事实上,没有新的外来人口迁入你的地域,你又有什么理由要增加住房建设的面积呢?这样的最大的好处是,过去你是得了还卖乖,明明是外来农村人口的流入给你带来了经济的繁荣,你却设置种种障碍刁难外来人口的住房。现在,如果实行宅基地指标换住房建设面积指标,你就不得不求外地农民进城了。这就是第三层意思。

过去,没有人想到要给进城多年的农民工以免费的保障房,而事实上,城市早在30年前就实现了人人有免费住房(尽管条件不好)。如果我们给进城的农民工免费的保障房的同时,农民还在乡下保留自己的宅基地,这对城市居民也是不公平的。但是同样地,你强迫农民用乡下的宅基地置换城市的保障房也是不对的,因为背井离乡的农民往往有流动的愿望。所以,如果农民放弃家乡的保障房,那他就应该有可以申请城市的保障房。如果农民不愿意放弃家乡的宅基地,那他有权申请城市的“廉租房”,因为他在这个城市工作。政府需要做的只是让“居者有其屋”而已,没必要也不可能有能力去解决“人人有百万不动产”的问题。连发达国家美国也只有一半公民有自己的产权房。事实上,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人口限制的减少,越来越多的人口开始流动,对产权房的需求将不断减少。

至于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应该是提供给想要改善住房条件,经济收入又不是很高的人,国家只需要适当补贴一些即可,不应该成为主打方向。

至于商品房,如果你限制它的价格,那它就不是商品了。更重要地是,那些愿意花几百万买的人肯定不是出于生活的必需或者是为了显示身份,或者是为了子女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享受更好的而已。还有不少人只是因为不愿意和穷人在一起,嫌穷邻居没档次,希望和富人成为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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