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质疑《告业主书》
- 发表于2012-03-20
谢谢!侬对成立业委会的支持
- 发表于2012-03-20
支持!非常明确地标明不存在公用,上海春天应该为独立业委会。
- 发表于2012-03-21
绝对支持。。。也希望业委会能早日成立!
- 发表于2012-03-26
《物权法》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为“业主对建筑物的内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注意这两个词:
业主
业主就是对产权证载明的房地产有权的人
上海春天业主的《房地产权证》既有业主的房屋面积(专有部分)又有红线划出共有产权的范围,明确总面积是9000多平方米。很简单,持有相同红线范围的产地证,才是春天的业主。
共有和共同管理
物权法明确了产权共有与共同管理相互依存的关系。划分管理区域,就是划分共同管理范围。 在这9000多平米里的业主才有共同的产权才有共同管理权。
这和市计委,交警总队有什么关系?就是拿党中央来压也没用(而且市计委,交警总队也不会出什么文件要把你们三个没用共有权的合在一起)。这有和绿地世纪城有几期也没有关系。
只要抓住共有产权这个关键,什么胡言乱语都没用
注意这两个词:
业主
业主就是对产权证载明的房地产有权的人
上海春天业主的《房地产权证》既有业主的房屋面积(专有部分)又有红线划出共有产权的范围,明确总面积是9000多平方米。很简单,持有相同红线范围的产地证,才是春天的业主。
共有和共同管理
物权法明确了产权共有与共同管理相互依存的关系。划分管理区域,就是划分共同管理范围。 在这9000多平米里的业主才有共同的产权才有共同管理权。
这和市计委,交警总队有什么关系?就是拿党中央来压也没用(而且市计委,交警总队也不会出什么文件要把你们三个没用共有权的合在一起)。这有和绿地世纪城有几期也没有关系。
只要抓住共有产权这个关键,什么胡言乱语都没用
- 发表于2012-03-29
支持你的观点,,,,,,
- 发表于2012-04-17
- 发表于2012-04-19
支持楼主
- 发表于2012-04-21
支持单独成立业主委员会。上海春天本来就是独立的小区。
标签:上海春天 三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