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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是谁的错

发表于2012-06-11
业主委员会止今不能成立,我们是损失了很多的利息。这是谁的责任?难道是我们业主不想成立吗?错。是一些不怀好意,别有用心的混蛋在从中作梗,他们的目的我们很清楚。我们要是任人宰割,成立了三合一业委会,那到时候损失的不仅仅是利息了,恐怕连本金都没有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成立我们独立的业委会。
发表于2012-06-11
发表于2012-06-12
但是一些执行者却严重变异政策,值得大家深思。
发表于2012-06-12
发表于2012-06-12
引用:绿地维权3在2012-6-12 17:33:43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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