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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f

发表于20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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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7-28

据说,会上有锦绿小区代表提出因锦绿一期和二期小区的居住人数和户数远不及世纪绿地花园(上海春天)小区,他们的代表权深受影响,要求分开成立自己的居委会。言之有理,切中要害!从中立角度而言,确实是如此!凡涉及到任何投票表决(居委会,党支部,业委会等等),世纪绿地花园必定背负着大欺小多欺少的原罪!再怎么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定制造出三个小区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绝对影响小区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该代表提出一劳永逸的解决建议,非常好,彻底把这矛盾解决了!政府部门是否看到该问题的严重性?以及能否广纳良言而消除纷争?

发表于2012-07-28
三个不同的小区硬是要挤在一起成立一个居委会,那以后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是不可避免的。肯定会造成小区居民之间的矛盾,为了能避免以后矛盾的产生,为了我们提倡的和谐社会,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分开成立居委会。在那次会议上有很多锦绿的居民代表也有同样的想法,既然锦绿小区的居民也希望成立独立的居委会,那政府的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尊重一下民意呢?
发表于2012-07-29
发表于2012-07-29
发表于2012-07-29
发表于201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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