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推荐结果出来了,果不出所料,民心所向大势所趋1
- 发表于2013-12-23
- 发表于2013-12-23
很好,人心所向
- 发表于2013-12-24
但愿众望所归!
- 发表于2013-12-24
请允许我指出一点不足:
我觉得结果固然重要,但依法进行的过程也不可忽略,若干重要问题还没有见到公开说明。
1、自荐人、推荐人一共多少。
2、未能成为候选人的自荐人、被推荐人是哪几位。原因是什么。
3、什么组织依照什么条件遵循什么程序进行的候选人资格审查。
我对新一届业委会充满期望。所以希望他们从怀胎之日起就清清白白,一切都可以昭告天下。严格依照法律办事。
- 发表于2013-12-24
热水袋你所提的问题很重要,也是大家关心的,早在推荐之前,工作组和居委会就把这些都贴在每个单元大门上,有详细答案。
- 发表于2013-12-24
- 引用:春城20012在2013-12-24 15:01:46写道:
- 7楼
热水袋你所提的问题很重要,也是大家关心的,早在推荐之前,工作组和居委会就把这些都贴在每个单元大门上,有详细答案。
回复 不可买通的知情人:
1、我家门口只看到贴的自荐人情况,没有看到推荐人情况。
2、你的回答我不是很清楚。“投票人”是什么概念?
3、也就是春城20012说的,之前有过说明。我知道。但作为一个合理的流程,事后也应当明确说明。
我是春城老人,并非对这个过程一无所知。我想强调的是程序问题,是要把过程向那些不像我这样能够了解情况的普通业主公开的程序。作为新一届业委会诞生过程,理当始终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像甄别自荐人推荐人,明确候选人身份这样的大事,事先应当预先广而告之,事后应当完整说明。这既是对自荐人推荐人的负责,也是对广大业主的负责,更是新一届业委会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 发表于2013-12-24
- 引用:春城20012在2013-12-24 15:01:46写道:
- 7楼
热水袋你所提的问题很重要,也是大家关心的,早在推荐之前,工作组和居委会就把这些都贴在每个单元大门上,有详细答案。
打一个比方,刑法、刑诉法大家都知道,书店有卖、网上有载。被告人的行为和证据,也都在法庭上进行了辩论和质证。但是每一份刑事案件判决书,始终都会不厌其烦地列明公诉人指控内容、辩护人辩护理由、证据种类、法院采信多少,没有采信多少,为什么,判决依据的是刑法、刑诉法的第几条第几款。现在,每份判决书最后,还会附所依据法律有关条文的本身。
这样的判决书,言之凿凿言之有据,隔多少年都有据可查,才是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前提。
业委会选举或者活动的重大事项,也应当力争如此。
- 发表于2013-12-24
我理解 自荐人、推荐人,被推荐人、投票人是这样的:
我认为“推荐人”和“投票人”是同一概念,只要是春城小区的且有投票权的业主都有资格成为推荐人(即投票人),除此没有其他任何条件限制,自荐人的条件也同样,很简单,无需了解其它。
“推荐人”(投票人)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去投票推荐别人或投票推荐自己,推荐结束开箱出来的“被推荐人”可能有很多, 会超过法定人数,也可能有不符合某项条件的,没关系,由工作组严格“对照条件”进行筛选,去掉不符合条件的,剩下的按票数高低排队,取前面的法定人数即可。
当然,推荐结果必须全部如实公布,无论票数多少,但最后的“公告”必须是符合条件的法定人数。
我认为这次推荐工作做得很到位,该做的工作都做了,条件、程序都公开透明,毫无半点瑕疵,真正的公平公正。
推荐结果出来了,果不出所料,民心所向大势所趋,15人平均年龄53岁,整体学历和实践知识大提高,党员也不少,和上届有天壤之别,这次推荐十分公平公正,所得票数绝对过硬。
下月中旬要进行最后的一道程序——选举,我们业主一定要一鼓作气,做好选举的准备,让新业委会在新年之际产生,一切从新开始,希望春城的明天有个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