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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停车难 律师有话说:业主有权开车进小区

发表于2011-09-05
小区停车难 律师有话说:业主有权开车进小区
来源: 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2011-09-04 01:11 编辑: 文良
新闻回放:9月1日,长春东皇先锋小区南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小区内路面禁停车,车想进小区,业主要租用地下车位,但部分业主认为租金高,物业此举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新文化报讯(记者 赵春刚) “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不能只想着收费,只有提高服务水平,合理收费才能得到业主认可!”东皇先锋小区南区的做法引起了许多业主的关注。
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2日晚,东皇先锋小区部分业主仍没有与物业达成一致,李先生和一些业主仍然选择把车停在小区外面。李先生认为,物业禁止业主开车进小区,其做法就是为了出租地下车位。
无独有偶,20多天前,长春市绿园区青龙路某小区物业也开始对开车进入小区的业主每月收费100元,这不包括租用地上车位的费用,并且要求业主对物业的决定签字确认,不同意的将无法开车进小区。
3日,十几位市民打电话反映,物业的许多做法只是为了收费。
业主交管理费自律停车
苏先生家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小区,他是业主委员会成员。苏先生说,小区除部分业主租用车位外,经过大部分业主商议,同意每个月交给物业30元管理费,业主们在不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下,自律停车,这种做法已实行一段时间,目前看效果不错。
3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几个封闭式小区,东环城路上某小区物业经理刘先生表示,该小区未设地上车位,而地下车位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是要租售的。“物业应该提高服务水平,多和业主沟通,业主应该理解支持物业,这样小区才能和谐起来!”
律师:业主有权开车进小区
 “物业没有权利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吉林大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姝说,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包括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都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部分的除外);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如需收费,需经过业主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时不能占用消防通道。
目前,长春市没有统一地上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2/3的业主讨论同意后,将相关手续报市发改委审批,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用于小区建设。
对于地下车位部分,王律师说,地下车位及车库属开发商投资建设,物业可以收费,但需要经过价格部门及发改委批准,未经批准不能擅自收费。对于广大业主来说,如要维权,首先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代表广大业主行使权利。
为啥车位单位面积价格高于房价?
长春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说,小区及车位的配置要看园区规划,一般情况,房子和车位应一比一配置,但一些开发商为了多出售房屋面积,规划的车位可能少一些。车位数量少,车越来越多,车位价格就要贵一些,一个车位动辄十几万,单价远远超出房价,让许多业主难以接受。从长远看,车库比房子容易转手,这就造成车库及车位的价格高于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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