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6页

主题:最新消息:康办25日出台新规---小区内任何活动必须到康办备案

发表于2013-07-25

最细消息:

 

康办7月25日召集业委会主任、物业负责人到莘松派出所,然后出台新规:

 

小区内任何活动必须到康办备案

 

地点:瀑布湾道56号一楼  

 

 

发表于2013-07-25
引用:康城临时工在2013-07-25 23:34:27写道:
1楼

特大新闻:康办7月25日出台新规:小区内任何活动必须到康办备案,否则----   地点:瀑布湾道56号一楼  张女士   哼哼----

请解释几点

1. 对‘活动’的定义;

2. 是否为法律?

3. 张女士是何许人也?


发表于2013-07-25

报告张女士,我要拉屎,请批准

发表于2013-07-25

什么玩艺?

发表于2013-07-25

我先去找张书记举报,维园道25号楼前的违章搭建(水景上面的木盖子)

 

张书记上任的时候,信誓旦旦地表示对这个确为违章搭建的,要组织强拆

 

时间过去了一年了,为何还说话不算数?

发表于2013-07-26

康办是什么组织?有执法权吗?隶属于公安机关吗?不是的话,我去年买了个登山包,超耐磨。

发表于2013-07-26


发表于2013-07-26

张女士忘记吃药了,所以在胡说。鉴定完毕!

发表于2013-07-26

不要理他,这是居民自己的活动,为什么要去报备她呀,我们居民做点什么关她什么事.

几万居民,她管得着吗,

而且,我们也没看到贴出来的公告啊,


否则怎么样,她想怎样呢??

发表于2013-07-26
我们业主自发的控诉外高桥物业,不知道和某办有什么关系? 此地无银和瓜田李下估计某主任没学过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