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区班车不属于商业保险赔付范围内,仅欢迎理性讨论
- 发表于2014-01-14
保险公司不赔,班车公司赔付
- 发表于2014-01-14
现在有交强险,和第三者任险,保险公司理赔主要是根据这两条,最高赔付不得超过第三者任险的保额。
- 发表于2014-01-15
自顶一下!
- 发表于2014-01-15
如果属实,这可够吓人的,就连乘客都没有保障了!
- 发表于2014-01-15
按理是要有运营险的,不知道投保了没有。如果投保了,还是有可能赔的,看保险公司的操作。
- 发表于2014-01-15
出了事大家就知道了以后我们真的不要坐所谓的班车,所谓小区班车指:开发商买的车无偿给业主服务的那种,康城的班车讲白了就是黑车,出了事情老板拍拍屁股跑路,物业也没办法,你们还指望那帮老头们给我们能解决问题吗?大家把康城出行困难问题让政府来解决,现在正好乘这次事件把问题往上报,希望政府能解决康城问题,尔不是在这里说黑车要不要的问题,明知道这种车是没有法律保护的我们就坚决不能让他进康城的,希望大家能克服暂时的困难,为的让康城有一个安宁的环境!
- 发表于2014-01-15
- 引用:fengbaobao2013在2014-01-15 15:18:45写道:
- 9楼
出了事大家就知道了以后我们真的不要坐所谓的班车,所谓小区班车指:开发商买的车无偿给业主服务的那种,康城的班车讲白了就是黑车,出了事情老板拍拍屁股跑路,物业也没办法,你们还指望那帮老头们给我们能解决问题吗?大家把康城出行困难问题让政府来解决,现在正好乘这次事件把问题往上报,希望政府能解决康城问题,尔不是在这里说黑车要不要的问题,明知道这种车是没有法律保护的我们就坚决不能让他进康城的,希望大家能克服....
这位邻居说得中肯。
前几日看见有邻居讨论班车的保险问题,今天刚刚查阅了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其中保险公司针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有个免责条款:
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小区班车目前尚不能取得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许可证书,根据这个条款,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免除赔偿,这是否意味着营运班车负责人的赔偿能力和赔偿意愿大大降低?
本人在保险方面是外行,也只是百度查阅了一下,欢迎大家一起理性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