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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诡异,75岁老人骑电动车撞了行人,老人死亡,行人肇事逃逸被刑拘

发表于2014-04-22

金陵晚报讯(记者 李有明 通讯员 吴晓晖 朱玉) 一名75岁的老人,骑电动车时撞了行人,行人伤无大碍。但老人倒地后一动不动,行人吓得跑掉了。后来,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人属于肇事逃逸。近日,交警一大队将逃逸的行人李某抓获归案,目前他已被刑拘。据了解,此次交通事故责任仍在调查处理中。

        4月17日上午11点56分,交警一大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中山门大街的南京理工大学校门口对面,一名老人骑车摔倒在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交警赶到现场时,受伤的老人已被120送往医院急救。报警人称,他没看到老人是如何倒地的。交警走访得知,老人是撞到了一名行人后倒地的。据目击者称,老人骑车由东向西行驶,电动车车头撞到了行人的腿部,行人无大碍,但老人摔倒在地。4月18日,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通过大量走访,锁定这名行人是附近一家商店的工作人员。4月19日,交警一大队民警将行人李某抓获归案。李某说,事发后,他看到老人躺在地上不动了,便躲在现场周围观察情况,发现民警当时没有找到他,他就抱着侥幸继续躲避。目前,李某因肇事逃逸已被刑事拘留。不过,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仍在调查处理中。

据交警介绍,对于类似的事故,有些人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是骑车人撞了人,所以和行人没有关系。其实,发生这样的事故,行人应该立即报警,并积极救助伤者,至于事故责任,要等交警调查后认定。针对本起事故,交警分析说,行人李某横跨禁止通行的中央绿岛,并横穿机动车车道,存在违法行为,同时骑车人死亡,李某被刑拘是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发表于2014-04-23

我觉得从道德上谴责他没有及时报警救治。法律应该没有明确规定吧?

发表于2014-05-13
引用:土人一枚在2014-04-23 12:35:33写道:
2楼

我觉得从道德上谴责他没有及时报警救治。法律应该没有明确规定吧?

 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来处理的

发表于2014-05-13
引用:土人一枚在2014-04-23 12:35:33写道:
2楼

我觉得从道德上谴责他没有及时报警救治。法律应该没有明确规定吧?

  一日,邻家少女被警方以涉嫌谋杀肈事逃逸罪刑拘。起因少女遭到一老汉强奸过于兴奋突发心力交瘁死亡,由于事发少女没及时报警和采取积极救助措施导致老汉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更为恶劣的是没等警方到达现场取证就穿衣逃逸致使警方无法确认·······。

发表于2014-05-13

  朋友们对此案的分析:少女主责老汉次责,因为老汉的死亡与少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当少女发现老汉突发休克时非旦没有采取积极救助措施反而快速穿衣逃离现场,失去了最佳救助时机,警方定性正确,除了接受刑事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少女无法举证性侵的有力证据,现场既无影像资料记摘又无现场目击者可参考,怎么证明到底是老奸少呢还是少奸老?

  正确的程序应该是:先报警再现场救治同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除了保护现场等待警方到达提取侵害遗留物和残存身上的指纹印迹,同时观察周边有无探头记摘或现场目击者才能佐证你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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