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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挹翠苑业主委员会以及挹翠苑居委的消息,请大家看看是否属实?

发表于2006-09-27
1、挹翠苑小区物业公司竞聘,业委会公开张贴“选聘意向书”  的日期为:
2006年9月1日上午8时30分。奇怪之一;这个时间居然比意向书上最后的落
款时间晚了6天,这份选聘意向书8月25日就已经写好,但被人为的退后发布
时间,被人为的隐藏了6天后才公之于众,结果造成,公开张贴“选聘意向书”
的时间,距离选聘意向书上截止的最后时间只相差了30分钟,也就是说,整个
真正公开的选聘工作只进行了半个小时后就结束了:奇怪之二:8月31日就有
人签名领取了该意向书。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只能说明某些人暗箱操作提前发放
标书,破坏“游戏规则”  。奇怪之三;在“选聘意向书”物业管理要求一栏中,
赫然列示二个重大方案:(1)  水箱水改成直供水改造方案(2)生化池改造采取
什么有效措施;这两个方案明显属于小区管理中的重大事件,在没有经过全体业
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前提下,业委会和居委就提前对外招标,业委会和居委会
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于是想先斩后奏,造成“既成事实”从中谋利吗?
    全国各地包括上海市,卷走业主维修基金的事件,已多次发生,限于篇幅不
一一列举,特列示以下几件典型事例:①新闻晨报2004年8月18日电,标题:
228万元维修基金不翼而飞,杨浦区”大运盛城”尴尬面对500名业主。网址:
www.hexun.com  ②北京青年报2005年12月27日电,标题:房产证代办惊现
黑洞,律师卷走业主千万巨款。网址:http://cn.realestate.yahoo.com、③中国新
闻网3月21日电,标题:福州市鼓山福兴嘉园被不法物业管理公司卷走25万元
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网址:http:/巾j。house.sina.com.cn/。
  因此,我们小区800多户业主500多万元的维修基金,放在某些人的手里实
在让人不放心1
    2、随着上海南站的落成,给小区的治安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近来我小
区发生了多起治安案件,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宏祥物业公司,责任重大,
该公司应加强人手安排,加大工作力度,但治安防犯不是光靠“宏祥物业”一家
之力可以完成的,小区居民有责任,小区业委会有责任、挹翠苑居委会同样有不
可推卸的责任,宏祥物业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有义务进行帮助、协助,而
不是幸灾乐祸看热闹。作为小区的业委会以及挹翠苑居委应该拿出切实可行的方
案与办法,与物业公司、与小区居民一道,共同面对目前小区管理所出现的一系
列问题,而不是熟视无睹,任由小区治安的严峻形式发展下去。有些人只想着尽
一切可能“炒老物业,请新物业”,根本无视我们小区治安事件的一再发生,这
是不对的1
    3、根据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施行的《上
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一条之规定:“业主代表需由业主大会会议
选举产生”但奇怪的是,在本届挹翠苑业主大会尚未正式成立且处于筹备阶段
之际,2005年12月30日,经由“挹翠苑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梁三杰同
志签字的小区67名业主代表名单就隆重产生了。业主大会会议还未召开,业主
代表就已经产生,“儿子有了,儿子的爹还不知在哪里”,这正确吗?这正常吗?
  4、小区内的停车费收入不是小数目,也是一项比较敏感的问题,根据新修
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中第六章的相关条款,以及《上海市住宅物
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小区内车辆的停车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目前本小
区物业公司·—-一—宏祥物业拿到的停车费收入比例是全部停车收入的23%,77%被
业委会拿走,这77%按《02年至05年挹翠苑停车费专项审计报告》的数据初步
估算(不含06年1至9月份的停车费收入),业委会收到的停车费收入应该是人
民币66万元车右,扣除正常开支后,应该全部归业主所有,也就是说,按800
尸人家计算,小区内每户人家可以分到人民币800多元,因此,希望物业公司将
收入及支出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全部公示,时至今日,业委会为什么只字不提这笔
66万元的收入情况,款项的使用情况?小区内经常还会有一些公司来做宣传或
搞一些经营活动,此笔收入本届业委会又是怎么处理的?如何使用的?请公示。
东泉居委会也会有一些额外的收入来源,例如:广告、设摊收入,也应该公之于
众1
    5、上海徐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给挹翠苑业委会的伍万元“物业服务质
量保证金”,(工行支票,票号:00189238)这让我们大为不解,众所周知,支付
保证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物业合同的双方已经签字并生效。因此,“徐体物业”
在与挹翠苑没有签订任何服务合同的情况下,为什么要支付这笔款项?“徐体物
业”要保证什么?又要服务什么?,难道说,这笔钱别有用途?难道说,挹翠苑
业委会和挹翠苑居委已经内定“徐体物业”  作为“挹翠苑”新的物业公司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还要全体业主投什么票?
    6、小区干部违规之事:(¨根据挹翠苑小区前两届业委会热心人士提供真
实、可靠的信息,挹翠苑居委会娄家瑾书记(备注:家住本小区48号),入住小
区至今为止,其中05年一年未交纳物业管理费用。(2)挹翠苑业委会主任梁三
杰与挹翠苑居委主任梁桂红是夫妻关系。
    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  带头不交“这费、那费”,做事“心存杂念”,
小区工作怎么搞得好?某人因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
取利益而倒下了,我们小区的领导干部呢,大家好好想想吧?因此,我们建议公
开:本届业委会和挹翠苑居委全体组成人员,历年来交纳小区物业管理费及停车
费等诸类费用的实际情况!建议更换小区业委会及居委会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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