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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兰州部分小区车位身价一路看涨

发表于2011-09-05
兰州部分小区车位身价一路看涨
甘肃经济日报 2011-09-02 09:56
住户叫苦连天 物业有“理”霸道
兰州部分小区车位身价一路看涨
随着我国城市私家车不断增多,小区停车问题近年来引起众多车主的普遍关注。
记者在兰州市调查发现,一边是动辄要价十余万元的停车位,一边是接连涨价的小区停车费,私家车主不仅遭遇小区停车难问题,也正遭受停车贵的“夹击”。
采访中,很多市民认为停车费不能说涨就涨,住户也是消费者,同样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此,专家认为,除了呼吁物价部门加强监管外,住户还应建立业主委员会介入小区管理,畅通维权渠道。
停车费任意涨住户吃不消
记者调查发现,对西部城市很多家庭来说,买一辆十余万元的车已是大额开销,而买车之后的停车问题也令人头疼。
家住兰州市城关区的王艳萍在2010年11月买了一辆车,由于担心将车停放在小区外面不安全,王艳萍决定停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到了今年,物业将包月停车费从220元涨到350元,物业给出的说法是公司如此定价的,具体原因不清楚。
不交钱车就进不了小区院子,无奈之下王艳萍只好先交了半年的停车费,但交完钱后她心里很不舒服,“收取停车费无可厚非,但物业公司没有任何依据就随意涨价,我们住户只能吃哑巴亏,这让人心里窝火。”
同样,去年5月搬进新居的詹丽丽也在为停车费苦恼。她住在西关什字附近的一个小区,去年10月起小区停车费由200元涨到300元。詹丽丽拿出入住时和开发商及物业签订的有关协议,上面约定停车包月费按照每月每车200元收取,除了政策或不可抗因素以外,不再调整收费标准。
面对住户的质疑,小区的物业经理解释说,当初住户入住时小区的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没有完工,开发商才将包月停车费优惠为每车每月200元,现在小区的停车配套设施工程已完工,就从10月份起恢复成300元的正常标准收费。
詹丽丽告诉记者,自己每个月开车的油钱也不过两三百元,如今仅停车一项开支就是300元,让她很是心疼。对此,物业管理人员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干脆花10万元买一个停车位,这让她更是哭笑不得。
采访中,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涨停车费和小区为缓解车位紧张问题有关。兰州市安宁区一个知名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公司管理的小区地上有80个停车位,地下有200个停车位,而业主就有700多户,其中300多户有车。“我们小区涨停车费时也相降低了停车位的售价,这样可以帮助小区卖出更多车位。”他说。
停车收费标准无“法”约束
小区停车收费乱象并非个案。据兰州市物价局价费投诉统计显示,近两年来兰州市各类价格举报中,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价费投诉居前列,而矛盾的焦点就是物业随意涨停车费。
小区停车费到底谁说了算?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兰州市物价部门出台了社会停车场的相关收费规定,但并没有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的规定。因此,小区的停车费收取标准会因为不同商业小区档次有别,收取标准也有相应波动,并没有统一标准。
 “小区停车费产生的纠纷很多,关键就是确定权属。涉及小区的停车位置分地上停车位和地下车库两种,二者概念不同。”甘肃光明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孙智俊说。
据兰州市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兰州市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一、产权属于开发商;二、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产权属于政府;三、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第一、二种情况依照谁投资谁获利的原则,收费定价权在开发商一方,第三种情况则只存在于小区建成后因车位不够,临时占用道路、绿地的停车位。随意涨价的那些小区的车位产权归属情况都属第一、二种,因此房管局并无权力干涉开发商定价。
孙智俊认为,按照物权法,地上公共的道路用作停车用的,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但停车还牵扯到管理成本,如果只依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还不能解决这些问题。
 “小区物业涨价之前要经过当地物价部门的审批,之后需向住户公示审批文件,擅自调价行为实属违法。对此,需要物价部门对乱收费现象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物业违法行为。”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韩忠伟副教授认为,小区的权利原本就是业主的,物业公司不过是业主雇佣的管理机构,不能喧宾夺主。
 “中国目前处在转型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造成了开发商、物业公司对业主权利的侵略。”韩忠伟说,业主争取自己的利益需要通过谈判和协商的方式实现,而谈判和协商的主体应由代表住户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完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小区民主选举出的业主委员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先有业主委员会而后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由业主聘用、为业主服务的,如今却把这一关系搞反了。”韩忠伟说。
据孙智俊介绍,目前在我国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小区内已建立完善的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但在西部地区,由于居民维权意识淡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寥寥无几。
对比之下,同样是停车收费不合理等情况,兰州市安宁区实创现代城业主们的诉求则得到了妥善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小区每月停车费是150元,经过多次协商也只降了30元,而更糟的是小区内经常发生偷盗案件。为解决这些问题,在一些热心公益事业住户的倡导下,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实创现代城的业主董青告诉记者,目前在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下,物业公司为小区安装了防盗系统,将小区内停车费协商到每月70元。
 “业主委员会的每一项维权工作都是在律师的指导下规范合法进行的,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利。”董青说。
除了依靠业主自发组织,孙智俊认为,地方政府也应积极倡导和宣传建立业主委员会,让住户树立起正确的维权意识,并在业主委员会成
立过程中给予支持,帮助百姓利用好这个维权平台。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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