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他们是一群普通警察:父母家在烧 他就在楼下执勤

发表于2010-11-22

他们是一群普通的警察,每天忙碌地生活在这座城市里。当“11·15”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时,他们抢救伤员、维持秩序,显示了警察的职业精神。他们说:“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跑掉,那他根本就不配当警察。”

获知父母安全后投入救灾

今年32岁的奚振华是静安寺派出所执法办案队的民警,记者昨天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连续上班30多个小时了。奚振华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11·15”火灾受害家庭的成员。11月15日下午2点,奚振华听说余姚路胶州路一大厦着火,就和其他民警一起赶赴了现场。“到了以后,才发现是我父母住的大楼。”奚振华说,所幸两位老人不在家,去了自己的住处。

随后,奚振华投入了救灾的队伍,他的职责是维持昌平路胶州路口现场秩序,并把里面的人员护送出来。附近的居民都想进去看,一对住在着火大楼隔壁教师公寓的老夫妇坚持要回家,五六个民警都劝不住。这对夫妇还说:“火马上烧我们家来了,你们家又没被烧。”奚振华听到后,走上前去,“我家就在着火大楼的两楼。”老夫妇立即改变态度问:“你的家人都好吧?”随后,奚振华把这对老夫妇送到了安置点。

奚振华一直值守到次日上午8点才离开,“至今没来得及进楼去看一眼,临走只看到漆黑的窗子。房子虽然没有了,但父母平安,我就很欣慰了。”

夫妇俩都参与救灾

静安特警李晓东今年44岁,他的妻子高燕是静安区江宁路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医生。火灾发生后,两人把10岁的女儿托付给了家里的老人。李晓东赶到了现场,“消防队员把人救出来,我们把伤员送到救护车上。头顶上全是火,还不时地有烧塌的水泥板、火星掉下来,当时根本没有害怕的感觉,就想多救一点人。”而高燕则一直忙碌在安置点,对家属进行医疗护理和安抚。

靠单手救伤员

静安公安分局法制办的民警钱峰昨天刚过了48岁生日。今年3月10日,他接受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医生说他需要静养。15日下午,钱峰看见胶州路上的浓烟,骑上自行车就赶去了现场。动过手术后,他左手尚不能提物,就用右手拖着伤病员将他们送上救护车。

为何不顾身体赶去现场?他说:“那时顾不得这种事情,这是作为警察的职责和使命感。看见火星撒腿就跑的,那种人能叫警察吗?现场有很多同志,都是自发赶去现场参加救援的。”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