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作为一名业主,我完全理解业委会的公告,但今天这样的处理办法是不是有点粗暴!!

发表于2006-03-29
业委会出台管理自行车在楼道停放的规定后,我们表示理解。原来将自行车放入楼道是因为自行车是新买的,放在车库因没有人看管,怕丢失(现在业委会有这样的规定后,我想知道,如果放在车库丢失了,那么就是物业保安失职,应该承诺相应的赔偿,以解大家的后顾之忧,但现在我们看不到这样的规定)。即使这样我们也支持业委会的举措,毕竟他们的工作需要所有业主理解和支持。
公告明文规定,从4月1日起实施,我们本没有意见,想到时就放进车库。但是,今天下午他们的处理让人气愤,我发现他们在我的自行车后座上用大面积的胶水贴上通知,这绝对是极不尊重人的行为,试想,自行车有那么多地方可以放通知(篮筐,接送小孩的后座),但为什么要用胶水贴在车座上,搞的车座很脏,无法清洁,为何要这么处理,不能因为你觉得“有理”,就可以损害别人的尊严。我们的业主委员会还很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碰到的困难还很多,许多工作还需要得到大伙的支持,但是今天这种处理方式多少显得幼稚和不可理喻。
不管这种行为是何人所为,我们希望他能够就上述行为作出解释和道歉!
希望能尽快得到相关人的答复。
一业主
发表于2006-03-30
其实,如果大家平时都能够经常留意各种小区的公告的话,我觉得根本不需要这样给每个车贴一张这种东东,但是,自从业委会筹备开始,我们自愿者们将各种文件或者公告每户复印一套投入各家的信箱,所得到的效果却不理想,而且发现在楼道里的公告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去看,所以难免会让业委会成员们为难,可能他们多虑了。

我不是业委会成员,但是我曾经大力支持筹备工作,在此只是出于公道和自己的想法说说,希望您能够理解。
发表于2006-03-30
发表于2006-03-30
搞好小区建设,是大家共同的心愿,在车座上贴广告的做法确实有点欠考虑。我相信广告贴在车座上,决不会是业委会的决议,他们也是义务为小区广大业主服务。加强管理,让我们的家园更美丽,是每一位业主都愿意的事情,求大同,存小异,自觉遵守业主公约,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发表于2006-03-31
支持支持,严重支持!!!不知道业委会到底站在谁的立场了,是不是业委会的全部人员都没有遇到过自行车在车库被盗的经历。想想我们这些受害者的感受巴。作出公平民主的建议和举措巴!
发表于2006-03-31
以下是引用jennet555在2006-3-31 12:26:18的发言:

支持支持,严重支持!!!不知道业委会到底站在谁的立场了,是不是业委会的全部人员都没有遇到过自行车在车库被盗的经历。想想我们这些受害者的感受巴。作出公平民主的建议和举措巴!


作为一个也是曾经被偷了自行车(而且是9成新)的业主,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当初我向物业报说自行车不见了,他们曾经用了3天时间,帮助我将一辆辆自行车和我的钥匙进行比对,居然有一辆旧的女式车能够用我的钥匙开启,门卫赶紧帮我把车子送过来,结果发现不是我的,尽管如此,我当时对他们非常感激,当然了,事情发生在03年11月份,已经很久了,物业主任都已经换了一轮。

其实对物业和业委会,个人认为不能要求完美,如果80%或者90%能够达到大家的期许,就要允许他们的一些小疏忽。再说了,我们应该扪心自问,是否自己的工作和为人,领导和别人对你都是100%的赞赏。当然了,我们希望他们都能够努力的争取提高自己,而不是因为广大业主对他们的宽容,就麻痹大意,降低服务水准。 关于自行车的停放问题,我比较赞同业委会主任的建议,既然大家对于自行车被盗很在意的话,那么就要按时缴纳停车费,和办理出入证,让物业的保安配合进行车辆和行人的严格管理,相信那样,虽然给大家都带来很多不便,但是带来更多的是小区的安全和整洁,不知道你的意见如何?
发表于2006-04-01
关于自行车的管理,还是应该由物业拿出一个管理办法。坦白地讲当出现情况,小区保安或某些个人还是很努力去协助解决问题的。但结果并不理想,症结在于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本人在小区车库里已丢了3辆自行车了,有谁应该负责?如果物业没有制定管理制度,只是强调将自行车集中到车库,似乎太武断了,车丢了没有人负责,那物业是不是也应当承担责任了,车主也没有说不肯交合理的车辆管理费呀。到处乱放影响是不好,在物业没有拿出办法前,看来也只好保持现状了。这也逼着物业要想办法解决自行车停放问题了。难管的事就不理,那业主怎么能得到保障?
发表于2006-04-01
关于自行车的管理,还是应该由物业拿出一个管理办法。坦白地讲当出现情况,小区保安或某些个人还是很努力去协助解决问题的。但结果并不理想,症结在于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本人在小区车库里已丢了3辆自行车了,有谁应该负责?如果物业没有制定管理制度,只是强调将自行车集中到车库,似乎太武断了,车丢了没有人负责,那物业是不是也应当承担责任了,车主也没有说不肯交合理的车辆管理费呀。到处乱放影响是不好,在物业没有拿出办法前,看来也只好保持现状了。这也逼着物业要想办法解决自行车停放问题了。难管的事就不理,那业主怎么能得到保障?
发表于2006-04-01
我也是这样认为
发表于2006-04-01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