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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希望原物业企业的朋友们以法律的名义理解并帮助业委会开展工作

发表于2013-07-04

业委会成立了,根据大多数业主的意愿与选择,对原物业管理企业重新进行了考查考核、考评考量后(也确实优先考虑了原物业企业),做出了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有些交接手续需要得到原物业企业理解的,我们大家在尊重业主意愿的前提下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为业主们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环境,我想这也是原物业企业的愿望吧!

发表于2013-07-04

支持!

发表于2013-07-04

原物业企业也应该有这样的愿望把环线广场管理好!

发表于2013-07-05
引用:feng3580 在2013-07-04 09:03:31写道:原帖
业委会成立了,根据大多数业主的意愿与选择,对原物业管理企业重新进行了考查考核、考评考量后(也确实优先考虑了原物业企业),做出了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有些交接手续需要得到原物业企业理解的,我们大家在尊重业主意愿的前提下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为业主们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环境,我想这也是原物业企业的愿望吧!
 

  希望新老物业企业都能从业主的利益出发,多协调、多沟通,把环线广场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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