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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论坛发帖须知。。。。。。

发表于2005-09-05
1、严禁发没有内容的纯灌水帖,一经发现,口头警告不改的话将取消发言权利;
2、请将自己要发的贴的内容,对照分论坛的功能和分类,自动发到相应的分论坛中;
3、将发言内容直接打在“标题”里,如果内容多,再将多余内容发在内容栏里;
4、建议大家用“树形浏览”的方式,要回谁的帖,就点击谁的帖子,然后再做回复;
5、本论坛发贴须知解释权归宝安新苑论坛所有。
发表于200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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