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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四月警方提示

发表于2010-05-31
谨防以购房退税为名的诈骗
2008年8月22日10时,事主赵某报案称:20日9时30分其在家收到电话,称是房产局的,其家在北外滩购房可退税,并留下二个国税局电话(51089771,51089772)。事主即与“国税局”联系时,对方准确报出报警人购房信息,并告知可退税19990元。报警人信以为真,便按对方要求到广中路附近的工商银行在ATM机上进行操作,事后发现自己卡内原有的人民币7048.13元被划去。
二、案件特点分析
1、侵害目标。以购买过房屋的人群为其侵害的特定目标,嫌疑人可能事先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手段获取了被害人购房的详细资料,通过被害人的联系电话选择作案目标。
2、作案手法。嫌疑人冒充房产局、国税局等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联系被害人,称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被害人曾经用于购买房屋的税款可以退还部分,并要求被害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帐号以便将税款退还,随后嫌疑人继续通过电话遥控的方式,让被害人在ATM机上进行相应的操作,趁机将被害人帐号上的钱款划走。
3、涉案电话号码分析。在本区案件中出现过的所谓国税局、房产局电话有51086044、51085220、51089771、51089772,上述电话均为铁通的呼叫转移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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