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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汤臣的业委会违法行径被媒体披露

发表于2012-09-06


发表于2012-09-12

垃圾

发表于2012-09-16
@你的防止业委会腐败的法宝之一是去掉它的“两权”。一是“决策权”,二是“财权”。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业委会成员的品德可信,他们按规定办本来是不会腐败的。因为根据规定,业委会没有任何决策权,它最多是个会议召集人,按理没有腐败的机会。但我们的文化传统是“当官不做决定,我还干什么?”有这种潜意识,加上业主监督不够,业委会极容易越俎代包,行使“两权”,无形中就开了腐败的头

从现实看,防止业委会腐败是一个困难的事。因为,防止业委会腐败的三个重要因素都严重缺失。1,在制度,监督都缺失的情况下,业委会主任和委员需要高度的,超出习惯的自律!克服私欲、短视,达成一致意见。这是一难。2,广大业主的参与、监督。这需要长期的甚至是从儿童时期的训练开始,我们的现实中最缺乏的是广大业主的公民参与意识。这等于防止腐败的土壤没有。这是二难。3,对业委会腐败的配套惩罚措施没有。人不做坏事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来自内心的道德自律,害怕天的惩罚;二是害怕现世的报应,法律的惩罚。当这两点都没有的时候,业委会再有了权力,那么,它不腐败才奇怪呢!
防止业委会腐败在现实中,几乎像一个人克制自己的欲望那样难!加之腐败本身就是我们文化传统的一部分,是我们国民性消极的一面。更可怕的是在“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有不占王八蛋”的今天,防止腐败只有抑制:两权“的统一,让广大业主说了算


发表于201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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