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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北小阳台搭建无框玻璃申请报告

发表于2002-10-08
关于北小阳台搭建无框玻璃申请报告 上海瑞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是贵公司管辖的大华清水湾花园5号楼所有(3-18层)02室的业主,因为 北阳台在建筑上存在缺乏安全性的严重缺陷,给我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 为此,我们在交房前后已多次与贵公司交涉,贵公司也一再声称考虑如何解决之事, 但是至今没有任何满意的回音和对策。因此,我们现提出以下要求: 1)贵公司以书面协议形式承诺:如果由于阳台没有防盗措施造成我们生命和财产 的损失,那么由贵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贵公司若不予书面的承诺的话,则贵公司无任何理由阻止我们自己解决防盗措施。 以上要求请贵公司斟酌,定夺。请务必于10月15日之前针对以上两个要求任选一条, 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我们,否则我们就按照第二条要求进行施工。 如果大家响应的话就要采取实际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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