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路过东门的都可以去看看。
不应该的事又发生了……
楼主揭示的问题反映个别业主违规和物业公司管理的不作为。此处违章引起周围居民的强烈不满,由于不断投诉,物业强调没有执法权报镇有关部门,后违章承租人乘夜间将违章阳光房缩水,并未达到恢复原状的要求。有居民再次反映,物业工作人员竟回答说:“整改完了”。实在不能让人信服!
物业也是看人下菜……
这个事应该由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联手解决。当前情况下对物业不作为(不彻底)应该用经济手段。
物业公司不作为,但在居委会的坚持和干预下,今天违章算是遏制了。为居委会叫好。
现在上海宣传部网宣办要求所有居委上网,并与搜房协调在小区网上担任班主,正确引导网民。我主认为这是个好办法。不知道我们小区的居委会知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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