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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积分制”居住证新政

发表于2013-06-19

  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设置“积分制”。持证人可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

  据介绍,《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发挥居住证制度在保障来沪人员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水平。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明确来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帮助来沪人员更好融入上海。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在《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持证人《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发表于2013-06-19

跟我不搭界的事情

发表于2013-06-19

在上海生活的各省市人民真不容易

发表于2013-06-19

积分制?居住证也要积分?

发表于2013-06-19

不容易的打工族们,唉,我也是打工族,只是不需要这什么积分制的居住证

发表于2013-06-19
引用:兔子灯210 在2013-06-19 14:20:26写道:原帖
不容易的打工族们,唉,我也是打工族,只是不需要这什么积分制的居住证

没有当上老板的都是打工族

发表于2013-06-26
hsahogh,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积分制”居住证新政”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6-26
引用:雅力山大 在2013-06-19 14:15:45写道:原帖
在上海生活的各省市人民真不容易

 7月份临时工还能开始享受正式工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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