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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要求物业公布近年来的公共收益。

发表于2008-06-17

如题.

发表于2008-06-17
 
发表于2008-06-17
这是我一直在问的
发表于2008-06-17
这是我一直在问的
发表于2008-06-17
 强顶!
发表于2008-06-17
 顶我楼上的!!!不是在谈续聘的问题吗?好呀,先把帐务算清楚,再把该修的东西都修完,不然就是自动放弃续聘机会,强烈支持招标!!!
发表于2008-06-18
 我们小区现在的物业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物业是受开发商控制的,而且现在的物业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处于前期物业时期,情况肯定很复杂,但是,只要我们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来,可以胜利的。
发表于2008-06-18
引用:cauqf 在2008-6-17 22:59:25写道:原帖
 顶我楼上的!!!不是在谈续聘的问题吗?好呀,先把帐务算清楚,再把该修的东西都修完,不然就是自动放弃续聘机会,强烈支持招标!!!
 
是的!

大家不认可现有物业,他就得下岗。下岗时是一定要把全部家底交给新接手的物业的。所以,算清帐是免不了的。
发表于2008-06-18
这是最起码的。堂堂一家大企业没帐是不可能的,不交的理由只有一个:懒着不走! 
发表于2008-06-18
引用:小泉音乐 在2008-6-18 11:23:51写道:原帖
这是最起码的。堂堂一家大企业没帐是不可能的,不交的理由只有一个:懒着不走! 
 
    赖是没用的,最终还得看实绩,糊弄一时,也糊弄不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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