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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先,业委会不是业余维权组织。她是一个有业主自主成立的一个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组织,如果业委会疲于被动维权而不是掌握监督物业工作主动权的话,将会是一支永远疲劳的队伍;其次,物业从根本上来说,不应该是业主的对立面,要不,业委会无论从哪里去找来一个物业公司,就

发表于2011-09-26
今天看到一个业委会发的通告,说要成立业主小组。有些不明白的地方,不知道业委会会不会在某个场合说明一下呢?
 
 
一、业主小组要履行的职责: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
业主代表不是都存在了吗?还要推选?为新业委会成立而产生的业主代表寿命结束了?难道以后要开业主大会就不再需要除了业主代表以外的业主了?业主代表能保证开会前听取本业主小区的意愿并表达?
 
 
二、今天是9月26号,该通告发出日期是9月22号,通告上说“征询意见表已经投入业主信箱,9月28号前投入指定地方。”
本人今天看到通知,却没有收到过意见表,拿什么来投?会不会像选业委会那样,说,只要有2/3的业主拿到票,拿到票的2/3业主投票就算通过了?
 
 
三、如果真是选业主小组的组长,那么选出来的应该是业主小组组长,而不是和居委会选出来的楼组长同样的叫法,要不,这个概念又混淆了:
1、这个楼组长和居委会选出来的是一个功能吗?
2、如果是,那会不会造成一个楼道有多个组长?还是以新盖旧,只确保有一个?
3、如果不是,那么以后是不是大家要有一个新概念,说起楼组长,要明白:“居委会的?还是业委会的?”
 
 
业委会工作千头万绪,第一个通告内容是这个,没有想到~~~~
发表于2011-09-27
通告说, 选不出楼组长,以后有公用部位维修, 只能由报修人自己去征询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前几天, 还是物业的人来说我们隔壁楼道有家人家要修什么地方, 要用维修基金, 问我们同意不同意.
现在选不出楼组长就只有让报修人自己去征求意见了?!
业委会你有什么权利让业主去做物业的事?!
看了通告, 怕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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