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首先,业委会不是业余维权组织。她是一个有业主自主成立的一个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组织,如果业委会疲于被动维权而不是掌握监督物业工作主动权的话,将会是一支永远疲劳的队伍;其次,物业从根本上来说,不应该是业主的对立面,要不,业委会无论从哪里去找来一个物业公司,就
- 发表于2011-09-27
通告说, 选不出楼组长,以后有公用部位维修, 只能由报修人自己去征询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前几天, 还是物业的人来说我们隔壁楼道有家人家要修什么地方, 要用维修基金, 问我们同意不同意.
现在选不出楼组长就只有让报修人自己去征求意见了?!
业委会你有什么权利让业主去做物业的事?!
看了通告, 怕怕的!
前几天, 还是物业的人来说我们隔壁楼道有家人家要修什么地方, 要用维修基金, 问我们同意不同意.
现在选不出楼组长就只有让报修人自己去征求意见了?!
业委会你有什么权利让业主去做物业的事?!
看了通告, 怕怕的!
业主代表不是都存在了吗?还要推选?为新业委会成立而产生的业主代表寿命结束了?难道以后要开业主大会就不再需要除了业主代表以外的业主了?业主代表能保证开会前听取本业主小区的意愿并表达?
本人今天看到通知,却没有收到过意见表,拿什么来投?会不会像选业委会那样,说,只要有2/3的业主拿到票,拿到票的2/3业主投票就算通过了?
1、这个楼组长和居委会选出来的是一个功能吗?
2、如果是,那会不会造成一个楼道有多个组长?还是以新盖旧,只确保有一个?
3、如果不是,那么以后是不是大家要有一个新概念,说起楼组长,要明白:“居委会的?还是业委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