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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各位业主注意了!

发表于2010-06-18

禾嘉公寓业主:

鉴于复欣物业服务合同将于2010年6月30日到期,经5月15日三届二次业主大会表决,大部分业主同意继续与复欣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根据业主意见,业委会与复欣物业公司进行了两次恳谈,双方意向如下:

一、复欣物业公司:

同意继续续聘服务合同,但因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原960元每月,现1120元每月)等因素,现每月要发生8000多元的亏损,希望给予补损。如不能补偿亏损,将不再续签服务合同。

二、业主委员会:

希望复欣物业能在三个不变的原则下继续续签服务合同,原服务合同文本中物业收费标准不变(多层0.98元每平方米、小高层1.40元每平方米、停车费150元每两每月)以及停车收费分配比例不变(各百分之50),服务标准不变(三级二类),由于物业公司提出最低工资调整,但小区内车位也相应增加数量,收费的金额尚能补足工资调整的差额。

鉴于上述商谈情况,如果复欣物业退出,我们将重新招聘新的物业公司,由于时间紧迫,特向大家告知并诚恳征求广大业主意见。

 

                                         和嘉公寓业主委员会

                                              2010年6月16日

发表于2010-06-19
发表于2010-06-20

物业公司有几个门卫人还不错,挺负责的。当然也有那种很冷漠,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

小区的保洁质量要提高。尤其是楼道的打扫,不知道用的是哪里的水拖地的,每次都很腥很臭,楼道里的地也是越拖越脏。

还有,小区的停车位是小区业主的公共资源,任何业主都有平等享用的权力,现在车位少,车子多,有的人家一家有两个车位,有的却只能打游击一样停车,对于多占用公共资源的人应该比其他人付出更多的资源使用费。目前只要付150就能得到固定车位,而交120却只能打游击,任何能交120的人都交得起150。强烈建议业委会对车位的使用能有一个合理的办法,比如不固定车位,先到先停,如果要固定车位,就要按非固定车位的2-3倍甚至更高付停车费,第二个停车位停车费更要加倍付等等。否则未来车子增加更多,车位的矛盾早晚有一天要爆发。

发表于2010-06-20

小高层进门的楼道里停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的越来越多,进出都不方便,甚至信箱跟前都停,取信都不方便。需要整治。业委会应该号召业主爱护公共区域,共同维护和嘉公寓的良好外部形象。

发表于2010-06-20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0-6-19 18:26:36写道:原帖
  
 
 提高估计难度会很大。
发表于2010-06-20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0-6-20 21:33:36写道:原帖
物业公司有几个门卫人还不错,挺负责的。当然也有那种很冷漠,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
小区的保洁质量要提高。尤其是楼道的打扫,不知道用的是哪里的水拖地的,每次都很腥很臭,楼道里的地也是越拖越脏。
还有,小区的停车位是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资源,任何业主都有平等享用的权力,现在车位少,车子多,有的人家一家有两个车位,有的却只能打游击一样停车,对于多占用公共资源的人应该比其他人付出更多的资源使用费。目前只要付150就能得到固定车位,而交120却只能打游击,任何能交120的人都交得起150。强烈建议业委会对车位的使用能有一个合理的办法,比如不固定车位,先到先停....
 

 是的,有同感。

楼道有时是很臭。

还有就是电梯里有时也很臭。不知道有没有办法,在电梯停着的时候能自动打开透透气,等有人启动的时候再关上。

停车现在真是问题,车子越来越多。业委会是不是有办法能解决一下。

发表于2010-06-21

1.停车确实成了小区一个突出的矛盾,我赞成1.提高固定车位停车费2.按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房地资物[2004]476号

(二)一套住宅的业主不能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车位,但在本暂行规定实施前已销售的,或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停车位与住宅房屋套数比例超过1:1的,超过部分的停车位不受此限。}第二辆车在没满足第一辆停车位的情况下不予停放。

2.复欣物业的管理极差,楼道脏,绿化又没维护好,有些树都要死了。向这样的管理哪还谈的上涨价就现在的物业经理是没能力管理好小区的。

3.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大家行动起来提建议,出主意碰到问题及时反映

 

 

发表于2010-06-21
(四)实行居住物业小区经理(负责人)责任制。 
   年内全市实行居住物业管理小区经理(负责人)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居住物业管理小区经理(负责人)责任制。小区经理(负责人)上岗资格证书由房地管理部门实行年检,其人数多少是核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的主要依据(具体办法由市房地资源局另定)。居住区内楼宇管理、日常维修、清扫保洁、绿化养护、门卫保安、卫生消毒、制止违规装修及违章搭建等日常工作,均由小区经理恢责人)统筹协调、负责落实。对小区经理(负责人)日常工作的考核(除企业内部管理需要外)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县房地部门在认真听取居民、业主和街道社区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对居民、业主投诉频繁,经查实确不称职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小区经理(负责人),由房地部门注销其上岗资格证书,一年内在全市范围不得再任此职。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按照小区经理(负责人)负责制的要求,认真调整运作机制,把工作重心切实下移到基层,落到实处。摘自 
{转发市房地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2003]31号}

发表于2010-06-21
十八、第三十七条物业维修基金收支情况公布

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维修基金应按幢建立帐户。每月根据发生的物业维修费用按幢登记,按户分摊核算。

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按下列明细帐目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维修基金收支情况。其中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维修费用应以幢为单位公布,公共设施维修费用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公布:

1、基金交纳、使用情况;

2、日常维修情况,包括工程项目、性质、费用及各业主应承担的费用;

3、基金结存数。
摘自{
印发《关于〈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应用解释》的通知
沪房地物[1997]954号}
发表于2010-06-21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0-6-20 21:36:58写道:原帖
小高层进门的楼道里停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的越来越多,进出都非常不方便,甚至信箱跟前都停,取信都不方便。需要整治。业委会应该号召所有业主爱护公共区域,共同维护和嘉公寓的良好外部形象。
 
 有同感,希望尽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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