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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终于想通了,为什么不能加上关键一条救命条款

发表于2012-05-02

这两天一直在想,为什么有人对我的这一条,(中标企业以及相关企业2年后再签合同,价格涨幅不能超过同期CPI。)原来有人想先把我们免涨金牌拿了,然后再围标,赚大钱(家天下,8元的物业2011年涨到了8.8元)后果真的很可怕,,如果加上这一条,没有物业公司会以这么低的价格来,因为它没远期利益诱惑。

发表于2012-05-02
引用:彤彤1970在2012-5-2 2:32:25写道:原帖
这两天一直在想,为什么有人对我的这一条,(中标企业以及相关企业2年后续签,价格涨幅不能超过同期CPI。)原来有人想先把我们免涨金牌拿了,然后再围标,赚大钱(家天下,8元的物业2011年涨到了8.8元)后果真的很可怕,,如果加上这一条,没有物业公司会以这么低的价格来,因为它没远期利益诱惑。
 
天下钱由天下人赚 
发表于2012-05-02
发表于2012-05-02

带着疑问所有关心家天下8.8元物业的业主均可百度一下家天下物业招标公告,其价格和本小区完全无可比性。现在小区定的价格加附加条件,业委会希望更多物业公司同台竞技,围标是对公开招标的围剿,前提是有里应外合,暗箱操作,有如此热心监督,加信息公开,前提存在吗?

发表于2012-05-02
引用:只有公益没有私利在2012-5-2 9:06:04写道:原帖
带着疑问所有关心家天下8.8元物业的业主均可百度一下家天下物业招标公告,其价格和本小区完全无可比性。现在小区定的价格加附加条件,业委会希望更多物业公司同台竞技,围标是对公开招标的围剿,前提是有里应外合,暗箱操作,有如此热心监督,加信息公开,前提存在吗?
 
 你也同意了吧,价格是没可比性,8.8元,人家照样涨价成功。再说伊莎士老好人的多,从这么容易被别人把免涨金牌拿走就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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