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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业委会工作组总辞吧

发表于2012-06-22
知道你们相当辛苦,也付出了许多,当时大家选你们,就是既相信你们的人品更相信你们的能力,可是几年了,没有结果,只有一次次的重复,这不是你们的人品有问题,也不是能力问题,而是你们不敢坚持,不敢大声讲话,不敢认为对的东西拍作子甚至得罪有关方,这样下去,你们辛苦,业委会还是成立不了,咱们也辛苦。再讲几年了,都没搞定,换了俺,真没这脸还坚持着。
不如,你们主动要求总辞,彻底的重来,就从重选工作组开始吧。
干干净净 清清楚楚地重来一次
发表于2012-06-23
引用:集腋成裘2012在2012-6-22 23:16:14写道:原帖
知道你们相当辛苦,也付出了许多,当时大家选你们,就是既相信你们的人品更相信你们的能力,可是几年了,没有结果,只有一次次的重复,这不是你们的人品有问题,也不是能力问题,而是你们不敢坚持,不敢大声讲话,不敢认为对的东西拍作子甚至得罪有关方,这样下去,你们辛苦,业委会还是成立不了,咱们也辛苦。再讲几年了,都没搞定,换了俺,真没这脸还坚持着。
不如,你们主动要求总辞,彻底的重来,就从重选工作组开始吧。
干干净净 清清楚楚地重来一次
 
 木有办法,总辞不了,这个得业主大会说了算,俺们还得工作,把这烫手山芋捏着。

韬,你不必焦虑,一切都在按大伙的目标在走,你要和义工们多沟通,不要闭门造车出门不合辙,哈哈。
发表于2012-06-23
引用:集腋成裘2012在2012-6-23 15:12:17写道:原帖
野猪的意思,就是你要先问问大家的意思,是不是有你一样的意思,不然就是一个人在瞎折腾,这种愚蠢的想法就不要提出来了。
发表于2012-06-23
就BIG的资格认定上,你们工作组就一直在瞎折腾,当时俺提醒过你们,你们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后来有人举报了,领导讲话了,你们又怎么讲,人家夕阳红翻出文件依据,你们坚持了什么,拍作子了没有,这样有妥协的坚持是个结果吗?
如果你们坚持住,那4人已确认,5人的委员会又不违反规定,最后再来下程序的事情,咱们的业委会不就成立了吗?不违反规定,还害怕它不备案,讲不定今天门禁都有了?
讲到7人委员会,不是你们单方面意见,那到底有多少人提出,是不是明天我们提出要9人,后天提出要11人,都可以改变。不要讲以前公示过7人,现在要重新公示,为什么不能简单地从以前选举的人中产生。
俺与你们讲,要想做的不再被举报,只有全部重来,部分重来违规地方太多。


发表于2012-06-23
人啊,要有自知之明。单个讲,大家都是1100分之一。
一直挺你们,可几年了,你们工作组做了什么,做成了什么。某方面存在无能就不要揽这姿器活,让敢讲话,敢坚持,敢拍作子,能听的进大家建议的如叶公,夕阳红等去干。
其他业主做了什么,不是某个人能单个来裁判的,也根本没有裁判,只有结果。某些业主作用事实是作用比他们大许多。不光讲,也有行动,建议也让有关方采纳并成功。
退出还要业主大会通过,亏你们想的出。不要以为进了工作组,就怎么地,每每让举报的干下,心情可好?要是俺,早主动了。
发表于2012-06-23
韬兄,HOLD住,只要程序在往前走,YWH就只是时间问题,不要焦虑。你我都是酒精考验的战士,屁大点事不要就崩不住。4+3,基本是各方共识,思路要开阔些,方法要灵活些,不要纠结。
发表于2012-06-23
引用:丽水华庭野猪在2012-6-23 19:29:25写道:原帖
韬兄,HOLD住,只要程序在往前走,YWH就只是时间问题,不要焦虑。你我都是酒精考验的战士,屁大点事不要就崩不住。4+3,基本是各方共识,思路要开阔些,方法要灵活些,不要纠结。
 只要你能解释清楚1个问题,其他的问题不强求,免得产生日后麻烦。
 只要你能从法规上讲清楚,这部分有效,这4人是哪里来的,如何界定的,为什么需要2次选举产生,依业委会选举办法当时只要同意的多于反对的,弃权的都视作同意的原则,你们是如何界定当选票选的。假如俺是2或4期的,当时参与选举了,同意的票多与反对的,你以什么理由将俺排除在外,单同认可这4人。解释清楚,俺妥协。继续无条件支持。
 
发表于2012-06-23
引用:集腋成裘2012在2012-6-23 19:50:27写道:原帖
引用:丽水华庭野猪在2012-6-23 19:29:25写道:原帖
韬兄,HOLD住,只要程序在往前走,YWH就只是时间问题,不要焦虑。你我都是酒精考验的战士,屁大点事不要就崩不住。4+3,基本是各方共识,思路要开阔些,方法要灵活些,不要纠结。
只要你能解释清楚1个问题,其他的问题不强求,免得产生日后麻烦。
 只要你能从法规上讲清楚,这部分有效,这4人是哪里来的,如何界定的,为什么需要2次选举产生,依业委会选举办法当时只要同意的多于反对的,弃权的都视作同意的原则,你们是如何界定当选票选的。假如俺是2或4期的,当时参与选举了,同意的....
 这四人是从两年多前的名单中留下的精华部分,其余人等均因有不同程度的硬伤(比如违章)或不愿意干退出了。因此这四人,是通过业主大会选出来的,只是时间比较久远了,两三周后(即在议事规则表决通过后)会再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这四人是否有效,如大家说有效,那就有效,我估计大家说有效的可能性极大,这样就再增补三人,懂了伐?

记住一点,业主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大会说有效,就是有效,凡是通过了业主大会,只要候选人没有硬伤,就没有程序上的瑕疵,如此这般,再多的杂音、噪音、举报都没用。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现在宁愿耗费点时间,以前就是有些操之过急了,才被人诟病,被人举报,你懂了伐?

再说明白点,我对以前四人的保留并不担心,将来增补的三人中,咱们要为BIG造势,他的热情、人品大家心里都有数,咱们要把以他为代表的青年业主顶进去,比如环保者等。

这是对你最后一回帖,有事电话联系。
 
发表于2012-06-24
引用:丽水华庭野猪在2012-6-24 0:08:37写道:原帖
 业主大会咋就开不起来呢?咱不是已经就阳光房的事开过一次了吗?同志们,千万不要误会啊,业主大会的开法有多种,传统的就是把大伙召集到一操场坐下来开,但通常不会这样;另一种就是发征询意见表,让大伙限时投票,这是最常用的,也是最经济有效的。

等三个议事规则公示一结束,很快就会接着再开一次业主大会对三个规则进行表决,相信仍然会是发征询意见表的方式。大家伙等着啊。这三个议事规则就是咱小区的根本大法,一旦这三个东西定下来,后面的都好办。这其中就有敲定咱小区的业委会委员人数为7人的事。
 
 姑且保持谨慎的乐观吧。
发表于2012-06-24
好简单的事情,同样需要业主大会的认可,5人委员会加4+1的发征询意见表认可不就得了,既快又简单又不违反规定。如果到时发征询意见表我们就选择5人委员会,你们工作组这么办?
屁话,那来的少数服从多数,从9个变5个,现在的5个变7个,不都是他们工作组一句话吗。将咱们玩与手掌间。现在看来我们这些参与了几年的维权积极业主或当时去支持投票业主不就是个禺民吗,一个不需要脑子只要按时去投票机器吗,有选择吗?有点脑子的业主谁还会继续愿意。什么为了自己都是屁话,让玩了后,连个屁都不敢放,不是怀凝反对者的动机就是在意淫着憧憬。
以后的不参与,不支持,该反对时就反对就是周围邻居一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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